南豐爭產案上訴 陳慧慧須存83億
【明報專訊】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生前就其部分資產作分配安排,惟前妻楊福和不滿幼女陳慧慧隱瞞物業已升值近一倍至90億元,令她少收約15億元,早前要求法庭推翻陳的資產處置安排,楊獲判勝訴,下令陳慧慧要賠償逾80億元。雙方早前已提上訴,法庭昨下令陳須將83億元存入指定戶口,等待上訴有結果再處理相關款項。
免累積每日百萬利息
上訴聆訊將於10月進行。陳慧慧一方昨向法庭申請先將83億元預計賠款存入法庭,以免累積每日逾100萬元的龐大利息。法官昨下令陳一方須於14天內將款項存入兩個法庭指定戶口,由雙方認可的投資顧問管理,以及按法庭指引作投資。
法庭早前裁定楊福和勝訴,楊可選擇獲一筆過賠償逾80億元,或要求陳慧慧交代及歸還因違反授信責任的得益。楊福和一方昨要求陳披露與得益有關的資料後再作決定,法官認為楊有權知悉資料,並下令委任獨立會計師協助判斷楊可獲取哪些資料。
【案件編號:HCA17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