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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主控官遭淋腐液案 潛逃7年「中間人」認罪

【明報專訊】2009年外籍主控官葉祖耀(Neil Simon Mitchell)在區域法院門外遭人淋腐蝕液體,左眼及臉部受傷,涉案負責找人行事的「中間人」潛逃7年後在新疆落網,被押返港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昨在區院承認控罪,警誡下稱受一名叫「阿強」的人指使,原本要阻止一名女子出庭。

求情稱沒獲報酬 非常後悔

被告詹偉堅現年42歲,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在2009年9至10月期間,與他人串謀以非法手段阻撓一名光頭白種男子在區院8樓出庭應訊。他原另被多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最終獲控方撤控。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在案中並沒有獲得任何報酬,亦無參與襲擊,已汲取深刻教訓,非常後悔,望能輕判。

受指使阻出庭 外判予表兄弟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前兩星期告知表兄弟陳立德,有人想阻止一名將出現在區院8樓法庭的女子出席聆訊,事後能獲得6萬元,茬祐鉹H辦妥,但沒提原因或阻止手法。陳其後向被告表示已找到人負責,被告數天後向陳指示目標改為一名禿頭、手上戴茷雃h戒指、同樣會出現在區院8樓的白種男子。

事後陳告知被告「事情已辦妥」,惟被告表示「老細(the boss)投訴事情辦得不好,拒絕付款」,最後翌年付陳共2萬元。被告警誡下指受一名叫「阿強」的人指使,要阻止一名女子出庭,事成能獲10萬元,他遂轉介這「工作」予陳。案發後他因怕受牽連而偷渡到內地不敢回港。

警方其後檢控參與策劃、安排人手、出手淋潑液體的9人,當中林偉世、李彥南、賴國樑、姬錫康、鄧忠濠、馬信益、蘇家威、陳立德被判囚10至12年;另疑負責把風的尹樹輝則在重審後脫罪。葉祖耀當時負責檢控律師江漢銳利用偽造樓契詐騙銀行逾1000萬元按揭的案件,江最後罪成判囚6年。

【案件編號:DCCC6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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