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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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轉載民族黨fb違法

[2018.10.01] 發表
經民聯梁美芬認為,市民轉載民族黨facebook帖文亦屬違法,因這屬「技術上援助」,為非法社團傳播信息。(曾憲宗攝)
公民黨梁家傑反駁,《社團條例》規管的是為非法社團招募成員及籌款等形式援助,相信市民若不涉相關行為,不會觸犯法例。(曾憲宗攝)

【明報專訊】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上周被保安局正式以《社團條例》取締,相關法律問題引起關注。對於市民現時在facebook轉載該黨帖文會否違法,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副主席梁美芬認為,此舉亦屬違法,因這是「技術上援助」,透過轉貼為非法社團傳播信息。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反駁,梁美芬說法是「有權的人嚇你」,他認為只要不是以招募成員、籌款等形式援助,市民不用害怕。

梁美芬促取締香港眾志

梁美芬昨在港台節目《城市論壇》表示,政府兩年前便應取締民族黨,以杜絕所有鼓吹港獨團體的遐想,形容港府今次舉措是「遲來的決定」。她又指政府在處理自決問題上表現「窩囊」,認為政府亦應取締「香港眾志」等提倡自決的團體,因自決只適用於主權國家,惟香港不是主權國家,在香港提倡自決與港獨無異,而牽涉暴力與否,也非取締與否的必要條件。

對於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的政團,是否也須予以取締,梁美芬稱仍有討論空間,難一概而論。《基本法》23條立法方面,她指政府應展開討論,不需迴避。

梁家傑:招募成員籌款方為援助

同場出席節目的梁家傑批評,梁美芬的說法證明政府的「紅線可以亂移」,「今日(取締)港獨,明日自決,後日結束一黨專政」。

梁家傑引用歐洲人權法院的判辭,指某組織須違反民主原則、宣揚恐怖主義,或對國土完整有真實、嚴重和即時威脅時,政府才能在必要時候立法限制甚至取締,否則是侵犯言論和結社自由。

他認為民族黨只有數名成員,知名度不高,不能產生公眾反應,因此不可能帶來即時和嚴重的國家安全威脅。

港大學生會會長黃程鋒於民族黨被正式取締前,曾稱不排除邀請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黃昨在節目上表示,大學有責任維護言論自由,並非洗腦地方,重申學生會現時沒有計劃邀請陳浩天演講,但不會排除。對於如果邀請,對方會以什麼身分獲邀請,黃在節目後表示,學生會過去邀請講者時,身分由嘉賓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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