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林鄭:大灣區規劃綱要料下周公布
微型機械人糞中「游走」 15分鐘驗菌 「難辨梭菌」感染個案增 助及早斷症
去年7838宗科技罪案 損失27億 社交媒體騙案倍增
澳門立會主席賀一誠:積極考慮選特首
繞道目標月內全面開通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收地未安置 豬油廠申覆核

【明報專訊】曾遭粉嶺大塘湖村村民示威投訴的權豐豬油廠,遭地政總署要求於去年12月31日歸還土地,以作興建石湖墟淨水設施。豬油廠持牌人不滿署方未有履行為豬油廠另覓合適地方的口頭承諾,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及為豬油廠另覓合適地方。持牌人指其豬油廠屬本港目前唯一能應付大量市場需求的豬油廠,假如無法繼續營運,將為其他行業及本港環境構成災難性影響。

稱地署口頭承諾覓新址 至今未兌現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為豬油廠租約承租人鄧志輝,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入稟狀指申請人的母親自1965年起持有官地牌照,並在大塘湖村經營碎骨廠,至1992年獲署方批准改為豬油廠。廠方過去曾收到投訴,被要求改善,地政總署亦曾拒絕其要求更改租約條款,但廠方至今仍持有食環署發出有效牌照。

入稟狀又指出,地政總署於前年12月要求廠方於去年12月31日歸還土地,以用作興建石湖墟淨水設施。而北區地政總署曾口頭承諾,將協助廠方另覓合適地方。惟至今年1月2日,即收回相關土地的期限屆滿後,署方仍未對廠方提供協助。

申請人認為,豬油廠距離淨水設施15公里,質疑附近應有其他更合適地方,又認為署方未有履行承諾。申請人又指豬油廠為多個市場包括內地提供大量豬油,屬本港目前唯一能應付大量市場需求的豬油廠,假如無法繼續營運,將為其他行業及本港環境構成災難性影響。

【入稟編號:HCAL391/19】

 
 
今日相關新聞
收地未安置 豬油廠申覆核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