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超速司機撞斃交警認危駕
街頭健身冠軍涉偷拍裙底
夜歸女吐露港公路踱步 貨車撞斃 與友吃飯至夜深 闖公路原因待查
特殊需要信託 倘個案逾300或減收費
社署做安全網 接管特殊需要遺孤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姦小學女兒 父囚9年3月

【明報專訊】曾於5年前非禮智障兒媳的63歲父親,於親女讀小學期間,趁女兒入睡後多次非禮和強姦她,事件至女兒讀中學時告知老師才揭發。陪審團早前裁定父親1項強姦罪成、4項強姦罪不成立但其交替控罪的非禮罪成,另有1項非禮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批評被告違反父親的天職和女兒的信任,事主受創傷需接受心理治療,終判被告入獄9年3個月。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教育程度至小四,2004年起依賴綜援維生,一直照顧與首任妻子所生的智障兒子。被告姊姊的求情信則稱,被告出獄後,曾收留無家可歸的釋囚到家暫住。控方早前透露,被告5年前有一項非禮親人的案底,事主為其智障兒子的智障妻子。

官斥被告違父天職

法官李運騰指被告侵犯女兒的行為持續一年多,不屬一時衝動下發生;即使事主曾用不同方式避免再遭侵犯,但被告仍無臨崖勒馬,執意犯案,直斥被告肆意放任自己的性慾,視女兒為容易得手和擺佈的泄慾工具,違反父親的天職和女兒的信任,行為可恥。

李官指事主的心理報告顯示,被告侵犯她的行為,令她的自我價值、人際關係和成長造成重大損害,導致事主有明顯創傷和嚴重憂鬱,需接受心理治療。被告的心理報告則顯示,被告控制慾強、自我中心、對生活漫不經心,更對自己的行為缺乏反省,李官認為報告反映被告無絲毫悔意,判被告囚9年3個月。

現年18歲的事主審訊時供稱,自幼便看見被告在家全身赤裸,更會邀請她和胞弟一同觀看色情影片。被告被捕後曾比喻自己多次非禮對方的行為如進食,因「幾好食」故會「翻食」,但一直否認強姦女兒。

【案件編號:HCCC397/18】

 
 
今日相關新聞
姦小學女兒 父囚9年3月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