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15
    星期二

李家超籲台送返被扣港人 台或先循國安法處理 沒拘留時限

[2020.09.15] 發表

【明報專訊】台灣中央社日前引述消息稱5名港人涉偷渡赴台正被扣押。保安局長李家超昨表示港方未收到消息,呼籲台方承擔打擊跨境犯罪責任,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讓特區依法處理。台灣陸委會表示,有關港方查詢,將了解後再處理。台灣警方消息稱,5名港人或先循台灣《國家安全法》處理,故沒拘留時限;又認為偷渡者須依法承擔偷渡刑責,再商往後留台申請。

李:台沒通知 警已查詢

陸委會:先了解港查詢再處理

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撰文,提到留意到相關新聞報道5名港人兩個月前經東沙島抵台被捕,已被扣押兩個月。李稱特區政府沒收到台方任何信息,亦沒收到家人求助,呼籲台方承擔打擊跨境犯罪責任,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讓特區依法處理。他表示香港警方已向台方查詢,正等候回覆。台灣陸委會回覆本報表示,目前外界流傳的各項信息或有特定目的,對機制或個人可能造成傷害,該會不作任何個案說明;而有關港方所提查詢,將了解後再處理。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被問到5名港人情G,表示政府和民間各界都關心香港和香港人,稱台灣有專責機構處理,惟「有些個案不能透露」,認為給予實質幫助最重要。

台消息:須完成偷渡法律責任

台灣外事警察消息人士表示,處理港人偷渡到台可循《國家安全法》第6條或《香港澳門條例》處理,若當事人現時被「拘留」,屬前者處理方法,即界定被捕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逃避入出境檢查」,由司法單位沒時限羈押直至正式起訴。違台灣《國家安全法》第6條者可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該消息人士認為,偷渡者須先承擔及完成偷渡法律責任,「不完成法律程序,沒合法身分申請庇護,日後亦難以求學、移民身分留台」;又認為政府依法處理才能遏止他人以同樣方式偷渡來台,但案件現時「非常政治化」,蔡英文政府要在「撐香港」承諾和台灣人「不太接受」港人偷渡之間取得平衡。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認為,台灣政府若以國安法處理,變相拘留5名港人沒期限,可保護該批港人身分;「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向本報稱,只要符合《難民地位公約》中的難民資格,不論合法或非法入境,政府都要保護。

更多要聞
【明報專訊】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12名被扣深圳的港人圖分裂國家,引起關注他們會否被加控違國安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案件由內地... 詳情
14確診6居屯門  友愛h佔半  再有食肆爆疫  屯門餐廳3食客中招
【明報專訊】政府放寬晚市堂食逾兩周後,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微升,7天平均個案按周升0.4宗,平均每日有11.3宗確診。至於昨日新增14宗確診中,... 詳情
178萬人次普檢  揭5具傳染力群組
【明報專訊】為期兩周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全民檢測)昨日結束,累計178.3萬人次採樣,重複檢測接近1%,尚有6.4萬個樣本未化驗,而預約後「... 詳情
檢測公司調亂店舖  無參與食肆收認證信
【明報專訊】協助食環署為食肆員工檢測的Prenetics Limited調亂結果,一間沒有參加檢測的餐廳收到Prenetics發出的信件及... 詳情
【明報專訊】新型冠狀病毒第三波疫情進入尾段,但秋冬隨時爆發第四波,醫管局消息指出,即將在明年1月啟用的中文大學醫院,正與醫管局探討在今年12...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