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官地招標 限每伙至少280呎 港鐵將軍澳項目跟隨 學者:影響買家甚於發展商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黃偉綸10月公布《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時提出,希望人均居住面積增加一至兩成,該局趁昨日公布來季賣地計劃時提出新措施,於來季推售的屯門大欖住宅官地及港鐵將軍澳百勝角項目引入限呎條款,每伙單位實用面積最低為280平方呎。被問及會否將限呎條款,亦一併引入到地契修訂的項目上,發展局回覆稱不排除這可能性,但政府在土地管理上須小心謹慎,加上涉及地契修訂,情G較複雜,將詳細考慮再決定。
條款引入地契修訂項目? 發展局:不排除
是次推出的屯門地位於大欖段,鄰近屯門公路,地皮面積約36.29萬平方呎,市場估計地積比約3.6倍計,可建樓面約130萬平方呎,預計項目部分單位可享海景。黃偉綸昨表示,今年度第四季度將招標出售一幅屯門住宅用地,預計提供2020伙,將在賣地條款加入最低單位要求,以回應市民「住大齱v的訴求,及考慮到去年6月推出觀塘安達臣道首置盤的單位實用面積下限約250平方呎,而屯門用地將用作興建私宅,置業階梯為更高位置,單位面積應更大。
其實,限呎條款早在2011年已曾引入賣地條款(見另稿),黃指兩者條款有別,當時推出限呎條款是限制單位面積,不容許單位實用面積多於646平方呎,目的是增加單位供應,當時興建單位面積設上下限,而是次則是回應「住大齱v的訴求,只設單位面積下限,希望不會「定得太死」。
不包未來5年公營屋 「要追落成量」
被問及單位面積設下限,會否擔心影響發展商入標意欲,黃認為影響不大,因過去5年私宅供應中,實用面積小於280平方呎只佔整體單位的13%,屬於公平遊戲規則,不認為對地價等有影響,亦不相信增加流標風險。他並指倘市場反應無大問題,未來地皮會穩定地加入該條款。
至於限呎條款為何不包括公營房屋,黃回應稱由於要追趕落成數量,未來5年供應的公營房屋單位已在建築階段,未能落實新要求,當局盼在公營房屋第二個5年計劃中加大單位面積。
業界料納米樓較難轉售 仍有需求
對於賣地條款上引入限呎條款,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座副教授張聖典認為,不會對發展商的入標意欲有太大影響,對買家影響則大一點,因關乎買家的負擔能力。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則指即使賣地設面積下限,納米樓不會完全失去價值,因始終有買家負擔能力有限,納米樓仍有需求,但未必如過去數年龐大,故日後業主出售時或較難。
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表示非常支持引入限呎條款,因單位再細,的確很難有足夠生活及儲物空間,如集團現正出售的元朗The YOHO Hub,最細單位面積亦達325呎,集團支持有關政策。
陳劍青:私樓限呎 公營屋愈起愈細
建測規園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賣地條款加入最低面積要求只是治標不治本,甚至可能令部分市民未能負擔而無力「上車」,認為政府應增加短期供應。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則表示,政府要求私樓限呎,但公營房屋「愈起愈細」,未來一年推出的居屋項目,當中不少單位面積少於200平方呎,認為情G不理想。
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指,納米樓出現是由於房屋供應不足,發展商為遷就市民負擔能力而將單位愈建愈細;認為限呎只能治標,長遠治本還是要增加房屋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