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會擬引入限住客55歲或以上附例 溫市小夫婦想生育憂遭迫遷
【明報專訊】卑詩省《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修訂案已於去年秋天生效,移除分契式房屋的所有出租限制,包括租客年齡限制,唯一允許是分契式房屋中的「55歲及以上」年齡限制。但溫市一對年輕夫婦則認為,新規定有漏洞,導致打算生兒育女的後生住戶面臨迫遷。
現年33歲的馬洛瓦尼(Kalina Malowany)與32歲丈夫拜森斯基(Artem Bylinskii)於5年前,購入位於溫市基斯蘭奴(Kitsilano)一個柏文單位,當時大廈規定所有居民必須年滿19歲,但去年生效的《分契物業法》修訂案訂明撤消年齡限制,他們以為可以迎接小生命了。
不過,該大廈居民將於下周就一項附例進行投票,該附例規定每個單位至少有一名居民年滿55歲,若獲得通過,現有住客不受影響,但他們不能引入55歲以下的新成員,這意味馬洛瓦尼若要下一代,可能被迫另覓居所。
據房屋廳稱,業內人士估計,自修訂案於去年秋天生效以來,在卑詩省內約3.4萬幢分契式大廈中,已有「數百」幢實施「55歲及以上」年齡限制。
省府指,有關規定旨在保障長者住房,但該對夫婦認為,此舉為年輕人甚至想組織小家庭的夫婦製造障礙,他們也擔心這成為新趨勢,將迫使更多年輕家庭被拒諸門外。
馬洛瓦尼和拜森斯基也擔心,一旦有關附例獲得通過,他們將被迫搬走,並可能在溫市無法找到可負擔房屋,此外,有關單位出售或出租時亦會遇到困難。兩人已去信省長尹大衛(David Eby),要求取消有關年齡限制的豁免條文。
卑詩房屋廳長柯議倫(Ravi Kahlon)發表聲明稱,有關修訂帶來的後果屬意料之外,省府已計劃作出修正。他強調,任何人若有意生育但因有關規定而打消念頭,這是令人心碎的消息,該批人應受保護。
不過,他無法就何時修例提供確切時間表,當局只希望「很快」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