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嬰孟裔父:當金籌醫費才送院
【明報專訊】一對孟加拉裔夫婦涉謀殺及虐待一個多月大兒子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播放男被告在男嬰去世後錄取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對於男嬰送院時遭醫護發現有多處骨折及頭部重傷,男被告在錄影會面紀錄稱,不知男嬰多處骨折原因,而案發日他擔心不夠錢支付醫藥費,曾到當舖「當金飾」,才能把男嬰送院。
不知子多處骨折原因
被告HOSSAIN Md. Imran(32歲)及AKTER Mrs Farzana(28歲)同報稱無業。事主Hossain Iyman(何義文)2019年8月24日昏迷入院,同月30日不治。
控方昨播放男被告2019年9月4日錄取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男被告提起自己由兩子之父變成一子之父,情G變得很不同,覺得已在會面期間向警方「講髐@個好長麍G事」。他指出,事主出事前健康狀G良好,而他不知為何事主身上會有多處骨折,感到「好混亂」。
男被告續稱,2019年8月24日上午約10時看到事主出現眼睛半開合等異常狀G,但沒立即送院。他解釋,因當時身上只有10至20元,認為去醫院需用錢,故他洗澡後到當舖把妻子的金飾「當掉」,以換取約1700元。他離開當舖後回家,與同樣洗完澡的妻子在上午11時半才出門把事主送院;惟當日他告訴妻子,自己曾出門「借錢」。聆訊未完,押後今續。
【案件編號:HCCC 2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