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輪姦案 控方:首被告砌詞事主攝入兩男之間
【明報專訊】兩名休班消防員涉嫌強姦26歲女子案昨在高院續審。首被告李浩田繼續自辯,控方於庭上讀出李與事主之間的Instagram對話信息,當中提及是李主動聯絡X、稱讚X「好正」等。控方質疑李為掩飾他與次被告的惡行,才砌詞當晚是X在H上「攝入」兩男的中間;李浩田表示不同意。
李浩田昨日供稱,他1994年在內地出生,其後來港生活,2014年他在服裝店工作時認識X,並因為X出色的溝通與銷售技巧、成熟新潮的打扮,留下深刻印象,當時李向店長提起X,原來X是店長的女友。翌年李加入消防隊。
被指主動聯絡 首被告:無意交往
李續稱,此後他與X無聯絡,只會偶爾在Ig「讚好」對方的動態,2021年8月才重新聯絡。控方讀出李與X在8月4日的對話信息,指被告先是回覆X的帖文、稱「仲以為你去鬙~國」,X回覆「Who are you(你是誰)」。後來雙方確認身分後,開始交代近G,李傳信息稱其正職一個月只需上班9天,閒日會做兼職送貨,又稱以前已覺得X「好正」,想邀約X見面。
李昨在控方盤問下表示,他只是對X感興趣,未想過發展成戀人。控方質疑李「做咁多洁v,但案發當晚見到次被告陳卓軒撫摸X的大腿時,卻什麼也沒說,並指李的說法是砌詞狡辯,實情是X醉後被「你兩個大男人乘人之危」,而李聲稱X在H上「攝入」兩人中間是想掩飾他們的惡行,當晚李進入廁所是為了方便陳性侵X。李一概表示不同意。李下周一繼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HCCC 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