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年初提「打濫」31建議 促建渠道查內地澳門物業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今年1月公布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向房委會及房協提出共31項主要改善建議,其中亦有針對租戶擁有內地物業情G,促請兩機構探討如何加強與內地及澳門的相關部門及機構溝通,「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建立渠道,更便捷地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的資料」。
倡房協效房會 與社署建通報制
申訴專員陳積志當時提到,公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後,房委會及房協已主動認真檢視,包括優化「富戶政策」,並接連推出多項新措施,其中房委會分批將約35.8萬宗就租戶申報居住情G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比較。公署當時亦曾建議,房協應重新深入研究全面推行「富戶政策」,探討用各種方法盡早將「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h租戶,並應效法房委會,與社署協商建立通報機制。
房協上月公布,今年9月起分階段向約2.5萬個未納入「富戶政策」規管住戶發出新租約,同意者等同接受納入規管,不同意者須提交拒絕回條、最多暫住額外多4個月便須遷出,預計明年11月全數約3萬個租戶均受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