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火燒圖殺李小龍替身 被告裁無罪
【明報專訊】曾為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龍擔任替身的特技演員陳一言(又名陳一燕),2021年疑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事後同住無業漢被控企圖謀殺等兩罪以及兩項交替控罪。案件經審訊後,高等法院5女2男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逾5小時後,一致裁定無業漢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孫崗旦(現年71歲)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另被控各一項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有意圖而縱火的交替控罪。控罪指出,被告涉於2021年12月20日在將軍澳馬游塘村某寮屋犯案。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被告案發前數年容許事主陳一言搬入其寮屋同住,兩人各自養狗,其後關係轉差,被告要求事主遷出但被拒;案發時兩人因養狗問題爭拗,被告向事主淋潑易燃液及點火,事主將水倒在身上將火撲滅;被告又點燃事主散落屋內的個人物品,火勢蔓延,兩人逃出寮屋。
開案陳辭提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自己沒有點火,火勢是突然出現,可能因為屋內電力短路起火。事主被診斷身體逾三成面積燒傷,警方檢取事主被燒的衣物,化驗後發現易燃液體成分。
辯:被告潑液自衛 起火因電線短路
事主在審訊中供稱,案發當晚被告突朝他淋潑類似電油的液體,隨即點蚍Q火器,令他全身茪鶠F他連忙用盛給狗喝的水淋火,此時被告再向屋內其他物品淋電油。事主離開寮屋尋水源,方將身上火勢完全救熄,並叫圍觀的人報警。辯方盤問事主時稱,被告當時與事主爭執,被告向事主淋不明液體自衛,被告沒持噴火器點火,真正起火原因是電線短路;事主不同意。被告自辯稱,案發時因缺乏體力,無法拯救事主。
【案件編號:HCCC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