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鳳儀父「處理潛逃者資金」案10月審
【明報專訊】海外港人郭鳳儀被警方國安處通緝,其父涉今年1至2月協助處理她在本地保險公司的保單資金後遭起訴,成為首宗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處理潛逃者資金」罪行的案件。被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不認罪,案件排期10月8日開審。美國及加拿大等國家的領事館昨亦有派代表到庭旁聽。
被告郭賢生(68歲,商人)否認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暫准原有條件保釋候審。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表示,警方調查已完成,預計審訊需時兩天,控方有7名證人;另被告警誡供辭自願性不受爭議。
被告5月申請保釋時遭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後來獲高院批准保釋。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昨關注審訊的裁判官人選,蘇官稱得悉早前處理被告保釋申請時牽涉辯方的辯護理由。辯方稱社會或會關注本案的公正性,蘇官聞言稱:「(本案審訊)應該唔係我處理豲漶C」
【案件編號:WKCC 18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