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涉國安罪提訊 多國領事代表旁聽
【明報專訊】正就「初選案」服刑的黃之鋒涉於2020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危害國家安全,黃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作第二次提訊日,以處理將案件交付至高院的程序。
被告為黃之鋒(28歲,報稱自僱人士)。司法機構共派出18張記者旁聽籌,以及64張公眾旁聽籌。美國、加拿大、法國等領事館派代表到庭旁聽。黃在開庭前及散庭時向旁聽人士揮手,有旁聽者對他高呼「撐住啊」等。
控罪指黃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 2445/25】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