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新單位開發成本費上升 發展商嘆更難供應可負擔房
【明報專訊】管理大溫區房屋規劃、食污水及垃圾處理的機構大溫都會局(Metro Vancouver)通過修改向興建新屋發展商收取基建費用的制度,而有發展商稱費用太多使他們更難供應可負擔房屋。
大溫都會局理事會日前通過修改「開發成本費」(DCC)的制度,即更新該項對興建新單位的發展商收取費用的類別及定義等;當局此前進行過公眾諮詢,包括網上問卷調查和舉辦說明會等。
該項獲通過的修訂會列入2027年DCC更新項目中,DCC新收費及如何分類的詳情會隨區內人口最新預測及資目計劃出爐,DCC新制將在2028年1月生效。
開發成本費更新主要分三大重點,較小型的多戶房屋、非住宅發展和低環境影響的農業發展。
職員在報告中提到,該等更新旨在有效反映大溫區內各處發展的多元性,確保不同房屋類型可適當地被納入到DCC的收費類別中。是次改制重點包括,給後巷屋引入新的收費類別,每間後巷屋並以柏文類的最低一類來收DCC費;孖屋以城市屋類收費;三屋或多戶房屋一類以柏文類收費。
是次制度更新亦會增加及微調DCC附例的定義,如給工業、商業、設施及農業發展項目設立明確的定義及收費類別。
大溫都會局收取DCC以應付新發展項目對食水及污水等基建升級的開支,雖然上述新修訂在2028年才實施,但該費用在未來兩年亦會大幅上升。
當局按「污水區」劃分收費,以在溫哥華污水區內興建新柏文為例,一間柏文的DCC費,去年為6249元,今年升至接近1.34萬,明年將繼續升至接近1.8萬元,到2027年會升至2.09萬元,換言之,2027年柏文DCC會比去年多出逾2.3倍。
一發展商行政總裁萊登(Kevin Layden)向媒體指出,本地向新屋所徵稅項,可比向香煙般的多。他稱明白大溫都局會收費是因為有關基建升級,房屋得以擴展,「但亦有需要以另一方法來協助給基建集資,而非只向建新屋成本施加壓力和將此轉嫁給新買家。」
萊登提到,目前DCC是假設樓市好興旺,但現在卻不是。
他月前曾指省政府曾介入和給合資格項目津貼多一年,以此來降低2024年DCC費用,但若果DCC更高會使不合資格的項目不合符經濟利益,該類項目便可能會被取消。
聯邦部長、前溫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於上周卑詩城鎮聯盟(UBCM)大會發言時指,渥京正尋找方法來在今年稍後可推出政策,使減少開發費的同時,可繼續投資到基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