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故事﹕網絡世界「無王管」?

[2014.12.08] 發表
香港高登討論區行政總裁林祖舜(中)、「青Teen講場2014」籌委會主席陳曉峰(左)及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律師(右)討論網絡世界的權利、責任與機遇。林祖舜引討論區「賜座男事件」中不願讓座男子被「起底」,提醒學生香港地方小,大家每日上班上課有規律,加上網絡改變生活模式,不自覺便在網上「透露」個人資料,留下「網絡足[」而被起底,「開心share(分享)是好事,但小心資料是否會讓人知道一些『你唔想公開洁z」。
逾千個來自18區不同中學的高中生,分成小組在超過150個香港律師會會員帶領下,討論網絡欺凌是否違法、應否立法監管網上言論、未成年女生引誘男士吸毒並發生性行為須否負法律責任,以及只有男性會被控強姦罪是否公平等議題。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前排白髮者)亦有入座和學生討論網上欺凌。
玫瑰崗學校(中學部)通識科教師梁曉輝(左起)、主任蘇芳美和鍾立銘過往也有參與「青Teen講場」活動,認為能開闊學生眼界並探討通識科有關法治的問題。鍾老師認為,律師會為教師設的講座提供不同的「網絡犯罪情景」和澄清所涉的法律概念,教師增進知識,有益於教學。
辯論環節「戰G」激烈,正方同學認為應立法規管網上言論,因為「言論自由」不等於「完全自由」,現實中的欺凌有法律規管,網上欺凌一樣需要監管;反方同學質疑立法監管的成效、執行時面對的困難,提出教育才是「治本」方法,最後由認為網上言論不應受限制的反方勝。
「青Teen講場2014」籌委會副主席黃柏欣(左起)、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及籌委會主席陳曉峰律師,一年前開始籌備活動,希望學生以新角度學習法律知識。黃柏欣稱,學生的網絡安全意識有待加強,學校也發現這問題,今年特設教師法律講座,讓隨團教師一併增進新知識。
馮啟進
王逸晴
駱均賢

【明報專訊】資訊科技改變現代人的生活模式,成為生活中不能或缺的一部分。網上發言能匿名發表,予人感覺即使犯法亦難以追查。青少年對網絡使用容易掉以輕心,墮入法律陷阱。有見及此,香港律師會11月29日舉辦的「青Teen講場2014」,以「法網無邊?」為主題,律師會會員帶領逾千名高中生,透過短片播放、討論和辯論,探討網上法律相關議題如版權、侵犯私隱等,以及青少年容易觸犯的法例,加強網上守法意識和學會保護自己。

◆侵私隱侵版權盜竊 青年最常犯

年輕人上網頻密,不代表他們清楚網上犯罪的相關法律,有些人更會知法犯法,「青Teen講場2014」籌委會主席陳曉峰律師說:「年輕人上網多,但沒有人guide(引導)他們,我們也遇到不少年輕人因觸犯網上法律條款而被控告。」律師會發現年輕人「不安全使用網絡」已成趨勢,遂今年以「法網無邊?」為主題,冀學生透過活動增強相關意識。

陳曉峰指出,年輕人最容易觸犯的法例涉及私隱、版權、盜竊等問題,如網上盜取線上遊戲的武器、盜用別人的照片、未經他人許可把親熱照片放上網等,「還有,年輕人如果不喜歡某教師,要在網上『鬧臭』對方,如言論涉及性別和種族時,除涉及道德問題外,也涉及觸犯inciting hatred(煽動他人仇恨)的法例」。

言論自由≠暢所欲言

有人認為,法律賦予每個人享有言論自由,可以在網上暢所欲言,但陳曉峰反問︰「言論自由是否absolute(絕對)?是否不能觸犯?」他表示在個人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也必須注意會否因其言論而侵犯他人。網上言論雖然可以匿名,但並非「無王管」,陳曉峰表示,根據Norwich Pharmacal Order(註)的相關法例條款,可以追尋匿名發言;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補充,「要記住當涉及刑事罪行,是沒有私隱可言」。

兩人認為青少年在使用網絡前應要清楚法例的知識和釐清謬誤,熊運信強調,「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即使不觸犯法例,也並非合乎道德的考量。「我們的法制容許你犯事後得到法律援助,但最好是將自己放在不會干犯任何法例的位置。」熊運信認為教育是最有效的預防,學生要知道網上行為一樣會有後果。

陳曉峰寄語年輕一代當從不同角度思考當中議題,「學懂遵守法律,也要知道如何用法律保護、尊重自己和別人」,將所思所學回校跟同學、家人分享,成為「小ambassador(大使)」,讓更多人了解網絡有關的法例議題。

註︰關於互聯網上的侵權行為,版權擁有人往往不知道網上侵權者的身分。但版權擁有人可以援引Norwich Pharmacal Order(法庭命令)的披露資料程序,請法庭頒令要求有關的互聯網商披露資料(儘管網商可能是這宗訴訟的無罪第三者)。

◆「青Teen講場」探索社會議題

「青Teen講場」希望鼓勵青少年探討時事及思考與法律相關的社會議題,本年度以青少年網路犯罪作主題。活動中,播放兩段短片《未成年》及《欺凌》,短片完結後,再由律師會會員會引領學生討論侵犯私隱、校園欺凌等法律相關議題。大會也開展研討會與學生探討「網絡世界的權利、責任與機遇」,請來社交網站負責人以真實個案分析為何今日容易被人「起底」、網上起底的過程及如何保障個人私隱等議題。最後選出60名學生,就辯題「網上言論應否受限制」辯論。

◆學生如何看「起底」欺凌?

年輕一代常常使用社交網站,過程中有何考量?惠僑英文中學中四生馮啟進表示,在使用社交網絡時,會特別考量別人的感受。馮啟進說曾在社交平台聯同朋友「惡搞」另一個朋友的照片,「欺凌」並取笑他,「一開始是抱茠悸漱葴A,後來朋友表示不開心後,我們也刪除了照片」。事後他反省自己的行為,認為傷害了他人,如果他日看到有人作類似行為,會主動用個人經歷告誡他們。

「用得其所 起底有可取之處」

網絡世界的行徑雖然受法律規管,但有不少灰色地帶。馮啟進常常瀏覽論壇,看見網民的「起底」過程, 對此別有一番看法。他認為「起底」行為近年引發激烈討論,雖有人認為它是網絡公審、是侵害別人私隱的惡魔,但他認為有其作用,「好像早前『洗狗事件』(洗衣機虐狗),網民迅速起底有助警方破案」。「起底」可能侵犯別人私隱,但政府難以規管,「網絡用途非常廣泛,政府如果立法規管,就會破壞言論自由的權利」,所以他認為只要網民自律,用得其所,「起底」仍然有可取之處。

若不幸成為「網上起底」的對象,怎辦?香港高登討論區行政總裁林祖舜表示,高登設有規則,要求使用者保障其他人的私隱,「很多時我們會收到被起底者投訴個人資料在不情願下被放上網,一般情G下我們會刪除相關資料」。他續稱,自己認識的網站負責人均尊重使用者私隱,「受害人」不用擔心網站會「包庇」會員,遇事應向管理員投訴。

熊運信律師則表示,若同學遇到類似問題,除了可向教師求助,「其實尋求法律意見不一定要用很多錢,香港律師會、民政事務總署也有當值律師為市民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他再三提醒同學,做任何事之前,都必須想清楚法律後果。

◆學生如何看知識產權?

除了「網絡欺凌」外,網上下載和版權問題同樣是年輕人常常面對的問題。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王逸晴同學認為,網上有不少法律陷阱,尤其是有關版權的問題。她舉例︰「二次創作有可能觸犯版權條例,有些原作者可能不介意,但始終原作者擁有版權,所以二次創作可能是侵權的一種」。

「正版要錢 明知侵權照下載」

在網上下載歌曲非常方便,有同學貪一時方便,知法犯法,景嶺書院的駱均賢和譚曉晴表示,雖然自己清楚在網上下載音樂和電影是侵犯知識產權,但因為「買正版始終要錢」,所以選擇繼續下載。

現時有不少手機應用程式,只是幾十元便能合法使用音源,但譚曉晴說︰「如果在要錢和免費之間,當然會選擇免費。但是可能以後只在線上看片,不下載。」王逸晴則說,自己重視知識產權,所以堅持每個月付30多元購買手機音樂應用程式,「我未必會買唱片,但是每個月只是付30多元,用作支持音樂的知識產權」。她認為,身處資訊爆炸的年代,的確容易引發不同罪行,法律亦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所以能杜絕罪行的最有效方法,仍然是「靠個人的謹慎」。

玫瑰崗學校(中學部)通識科主任蘇芳美表示,學生容易墮入法律陷阱,「做SBA(校本評核)時,有些同學以為寫了出處就能direct copy(直接引用)」,因此校方在資訊科技課等課堂上會教導同學相關法律問題。「在通識課中,我們只能探討問題,但會否『知法犯法』,需要同學個人的價值觀去分析做判斷。」她表示,在「青Teen講場」的討論中,同學面對不少似是而非的法律議題,容易陷入兩難局面,活動由專業律師帶領,可幫助學生釐清一些法律概念;堂上講要尊重版權,學生可能聽完就算,但由律師講,可加強他們守法的意識。

■相關概念

私隱權(privacy)

網絡欺凌(cyber bullying)

人肉搜尋(human flesh search)

遵守法律(obedience to the law)

多層思考

1. 你認為年輕人使用網絡前應清楚了解相關的法律條例嗎?

2.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為政府加強立法監管網上言論是損害言論自由?解釋你的答案。

文:袁志敏、古晨燕

圖:古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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