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網上仲裁庭」全球首推
迅速解決立案法團小額錢債糾紛
【明報專訊】省府引入修訂案,分階段推行「強制性網上仲裁庭」制度,專門處理業主立案法團及小額錢債等民事糾紛,用意是盡快解決類似訴訟,同時降低開支。
省司法兼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指出,「強制性網上仲裁庭」制度(mandatory online tribunal system)乃全加拿大、以至全球首創,主要處理較簡單的法律糾紛,包括小額錢債與業主立案法團(strata council)事務等。
60日內仲裁收費200元
民事調停仲裁處主席Shannon Salter說,網上仲裁制度的目標,是讓仲裁在60日內進行,費用約為200元左右。
蘇安彤稱,牽涉有關訴訟的人,仍有權尋求省最高法院介入,但這些訴訟日後將首先經由新成立的網上仲裁庭處理。「這是一項全新的技術,本省是全世界首先採用,就算深夜也可以安坐家中,透過電腦提出訴訟。」
類似法律糾紛每年發生約4萬宗,省府希望以最快及最節省的方法,化解這些糾紛。蘇安彤已向省議會提交相關法例的修訂案,至於何時正式實施則沒有透露,只說年底會推出自願性質的網上法庭制度。
蘇安彤補充,新網上服務將分階段推行,並向公眾提供如何避免及解決糾紛的方法。網上仲裁庭分三個步驟審理案件;首先,涉事雙方可嘗試自行解決分歧,然後進展至調停,最後由仲裁員作出裁決。
仲裁員的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可視為法庭令去執行。如不服仲裁員的裁決,雙方還有機會向法院提出上訴。
裁決具法律約束力
蘇安彤稱,目前不少涉及業主立案法團的糾紛無法透過調停解決,最終告上省最高法院,其實這些糾紛往往牽涉較小型或簡單的事務,如果全部上最高法院,會佔用太多法院的資源,訴訟費用也高昂。
網上仲裁庭的網站,將於本夏推出,屆時還包括免費諮詢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