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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被促公開教師名冊 教局﹕法律沒賦權

【明報專訊】本港《教育條例》規定教師必須註冊才可在學校任教,惟教育局不會向公眾公開教師註冊資料。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教師註冊關乎學校、學生及家長利益,敦促教育局檢討,盡可能應學校或家長要求公開個別教師的註冊資料。教育局回覆,《教育條例》沒賦予局方公開註冊教師資料權限,業界對公開註冊教師名單亦沒較一致的共識。

曾拒231宗索閱 諮詢七成反對公開

教育局自2009年1月至2014年8月,共收到231宗來自學校、教育組織、傳媒及公眾人士要求索取「名單」或個別教師註冊資料,惟均遭拒絕。申訴署早前就此事諮詢業界及公眾意見,共收回23份意見書,當中三成支持公開名單,七成反對。

醫生律師已公開 劉燕卿質疑不公

申訴專員劉燕卿說,反對者多數認為現行制度已能防止不適合或不適當者執教,又擔心公眾會進一步要求公開其他資料,但她認為醫生、律師等其他專業已有公開的註冊名單,教師有否註冊只是基本資料,公眾知情權比較重要,「這樣都不給,是否不公平?」署方促教育局就此展開廣泛公眾諮詢。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稱,原則上贊成公開註冊教師名單,但須在公眾合理知情權與保障教師私隱權兩方面取得平衡,建議只限公眾查核某教師「有否註冊」,其他非必要的資料不應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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