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案首開庭 5被告全不認罪

[2016.04.23] 發表
維冠金龍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泣訴重建之日遙遙無期,被告卻推諉責任,想起家沒了、人沒了,悲從中來烙下眼淚。

【明報專訊】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22日首次開庭,被告的林明輝等5人當庭極力卸責,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更爆料自己只是繪圖員,並無建築師證照,卻被林明輝找去當設計部經理,誇張的辯詞令旁聽的家屬超憤怒,開庭後在台南地院外拉白布條泣訴家破人亡也換不到公平正義。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台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營造公司土木技師鄭東旭共5人,所有人刑期最重都在5年以下。

台南地院22日首次召開程序準備庭,包括羈押中的林明輝及其他4名被告都親自出庭,有10餘名維冠受災戶也到場旁聽。

林明輝在開庭時先向社會與受災家屬3鞠躬道歉。但他對案情陳述卻避重就輕,辯稱整棟大樓的興建工作需層層發包,僅承認監督不周之責。但對監督不周細節卻不願明述,遭審判長陳金虎斥為「空洞」。

洪仙汗更驚爆,大樓設計圖是開業建築師才能設計,他當年只是維冠公司的繪圖員,實際上並無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相關證照,自己沒有專業設計,也無資格設計,林明輝卻將他冠上設計部經理的職務,他只是多了管理職務,把林明輝提供的設計規劃轉給同事繪圖,再交給林明輝送給建築師審核。

鄭東旭辯稱,自己不是開業的結構技師,沒有維冠金龍大樓申請建照的簽證責任,無權對大樓結樓負責。

更指出維冠公司82年辦理變更設計,變動2根柱子斷面與樓地板面積,將1至4樓改為商業用途,那時都不是他負責結構計算。

維冠金龍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在開庭結束後,與受災家屬們在庭外高舉白布條抗議,認為5位被告害死115條人命,最重竟只有5年徒刑,泣訴林明輝五年後出獄,搞不好大樓重建都還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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