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不滿夜蒲團 中聯辦調查 港警總督察級有份KTV消遣

[2016.05.25] 發表
本報取得的圖片,顯示一帶一路訪京團團員、律師佘英輝在KTV與女子親密合照。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完成4日3夜的一帶一路訪京交流團後,回港入院接受手術。他前日以短訊回應本報,昨日開腔指涉事二人影響該會聲譽,自己亦要負上很大責任。(資料圖片)
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左)擔任一帶一路訪京團榮譽顧問,並有份與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右)出席交流活動。(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上周舉辦的一帶一路訪京團,《明報》昨獨家報道有團員在日間行程後晚上光顧KTV,並與性感女郎頭貼頭合照,至昨日已有4人相繼辭去基金會職務,包括涉事二人佘英輝律師及翁繼文(見另文)。本報獲悉,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擔任交流團榮譽顧問,並有份出席交流活動,他對交流團爆出「夜蒲事件」非常不滿;中聯辦人員正向交流團調查,要求團員交代詳情。有曾參與聚會的律師已向中聯辦「自首」。

上周亦有訪京團 警方:正了解事件

另外,本報從多個渠道消息獲悉,「夜蒲聚會」的出席者除律師佘英輝及團員翁繼文外,還有兩至三名香港警務人員,官階至總督察。消息指出,有關警官參與由警隊及國家行政學院合辦的訪京交流團,並因與佘翁二人相熟,故相約一同消遣,但具體詳情不明。警方發言人稱正了解事件,會公正處理。

警方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上周共派出兩批共38名人員前往北京,參加分別於國家行政學院及北京警察學院舉行的研修及培訓課程。發言人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亦要求人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時均恪守警隊的守則及價值觀。

《明報》早前取得一批圖片,顯示基金會訪京團最少有兩名團員,即佘英輝和翁繼文,在4日3夜的訪京團每日行程結束後,晚上皆光顧一間KTV,同場有性感女郎唱歌跳舞,其間佘翁二人與女郎有「頭貼頭」等合照。本報循多個消息渠道就「夜蒲聚會」詳情深入了解,進一步發現同場還有其他律師及公安,更有兩至三名香港警務人員。消息稱,該數名警官參與警隊及國家行政學院合辦的訪京交流團,日期與基金會的訪京團重疊。其中一名赴京的總督察級警官,與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有關連,而佘翁二人本身為該會名譽會長。

消息稱該總督察只喝酒 沒親近女人

該總督察級警官等兩至三名警員,在其警方訪京團日間活動結束後,與佘翁相約一同到KTV消遣。但有接近該警官的消息人士向本報解釋,當晚該警官只在該KTV逗留約兩小時,其間只有喝酒,沒有親近女郎或與她們合照,只有和佘合照。本報無法進一步核實有關警官有否與性感女郎親近或接觸。

佘翁辭國際警察會港分會職

另外,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發言人稱,事發後一直有和二人溝通,二人昨早辭任名譽會長,並指不想影響太多人。發言人重申協會對會長有嚴謹委任的程序,亦會邀請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擔任顧問和會長。

佘翁二人本身分別為交通安全隊推廣及宣傳副署長以及高級助理總監,交通安全隊發言人昨表示即日起暫停二人職務,等待該隊調查。

馬恩國稱不會令一帶一路蒙污

該團團長、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昨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對事件表示憤怒,指佘翁二人絕對影響基金會聲譽,自己在物色團員方面要負很大責任。他指二人外出自由活動時有通知他,馬亦提醒他們第二天早上有行程,無法規管他們不能外出,但他強調自己沒有參與夜蒲。

他指訪京團由團員自費,機票連酒店每人需付約8000元,至於晚宴開支則由基金會負責。他又稱中聯辦事後沒有找他,因知道他亦是事件受害者,但中聯辦知道事件來龍去脈。但他不認為事件會令「一帶一路」蒙上污點,因一帶一路為國家頂層政策,地位等同30年前的改革開放,「咁唔通你30年後都講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有兩個成員鶪擖h唱K咩?」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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