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卑詩省府快將使用新版PTT表格,買賣雙方的身分資料亦需提供,並訂於11月27日生效。(省府網站)
放大
 

其他新聞
買家被追增值稅有先例 反告公證人失職獲勝訴
蘭士登商場估值2年升逾倍
大型店舖簽訂租約 不受地稅增加影響
商場提交廿年發展大計待批
乍得否認總統收何志平賄款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要聞
 買家填新物業轉讓稅表有風險
未核實賣家身分隨時罰款或入獄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將在11月27日使用新版本物業轉讓稅(Property Transfer Tax,PPT)稅表,不但要求披露賣家是否稅務居民身分,並要買家申明是否盡力確定賣家身分,有批評這改變對新業主構成隨時罰款或入獄的風險。

卑詩新PTT稅表(第29版本)將在11月27日(下周一)生效使用;政府曾在去年亦曾修訂PTT稅表,加入要求買家披露是否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若果屬外國買家,需要繳付PTT的稅率為標準稅率及另加15%。

卑詩政府的資料顯示,新表有不少新增披露要求及申報,包括所有買家的出生日期,如果買家並不是加拿大公民但在國內有報稅,亦需提供一個由加拿大稅務局(CRA)領得的個人報稅號碼,屬卑詩省推薦移民(Provincial Nominee,BC PNP)計劃的需提供證書號碼。

此外,新稅表亦會問買家是否會將物業用作自住,若果不是,買家需要提供主要自住的地址,而非交易中物業的地址。

不過,更受爭議屬有關賣家資料的新增部分,下周實施的新表會問買家(即新業主)有否曾作合理的努力去證實賣家的居民身分。新表又會問,賣家是否加拿大居民或非居民,而居民定義該按加拿大的《入息稅法》(Income Tax Act)而定,即所謂的稅務居民。若果超過兩名賣家,亦需提供他們的同樣資料。

加拿大的自住業主毋須就其物業增值,或稱為資本增值而繳稅,但非稅務居民便必須在成交時繳交該筆稅款。

新表包括賣家是否稅務居民的部分,省府被指會將有關資料提供給CRA;省財政廳發言人回應報章《Globe and Mail》,確認省府有計劃提供資料給稅局。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認為,修改前的稅表就是缺少一個可讓買賣雙方回答問題「你是否加拿大稅務居民?」的議題,而爭論正是這一點。

他指雖然在部分其他私營的標準地產表格上有回答這問題的方格,但那些資料一般不會與CRA分享,一個靠誠實的制度容易遭到濫用。

至於問買家有否合理努力證實賣家的居民身分,卑詩公證人協會(Society of Notaries Public of BC)的律師厄舍(Ron Usher)表示,若果買家不小心地提供不實賣家的資料,新表的改變會對買家構成面臨被罰款或監禁的風險,「問題在於由買入單位的買家去核實賣方的資料,一旦出錯有可能會被罰款或入獄。」

厄舍強調,他支持修改稅表的意圖,政府需要更多資料去確保地產交易中有繳付到適當的稅項,但他質問更好的方法應否是,要求賣方而非買方去申報,並應使用一張用於入息稅法例的表格,而非省級的物業稅制中。

他說,政府問錯對象去蒐集數據,「(政府)現將之變成買家的法律責任去提供一些他們沒有法律權利要知道的資料。」

有指買家簽下確認資料「完整及正確」後,一旦被證實違例,有機會被罰款或入獄最多兩年。有溫哥華的律師亦指做法有欠妥,將責任強加買家身上,而他們多靠賣家提供資料。

報道提到,CRA發言人Heidi Hofstad回應,指透過修訂後的稅表而額外由省財政廳蒐集的資料,「會有助CRA去識別那些於卑詩地產交易中,沒有繳付恰當稅款的納稅人。」

 
 
今日相關新聞
買家填新物業轉讓稅表有風險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