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員工投訴遭僱主剝削 勞工廳今秋採試驗計劃解決

[2016.08.31] 發表
僱員被僱主剝削的問題不僅有餐館業界存在﹐其他行業如零售業﹐僱員亦屬弱勢﹐亦有僱員被欺壓的現象。(明報圖片)

【明報專訊】針對有餐館員工投訴被僱主嚴重剝削的問題﹐安省勞工廳將於今秋引入試驗計劃﹐在勞工廳屬下的「公司危機處理員」牽頭下﹐邀約業內僱主、工人及其他相關者面談﹐確認業界所遇到的問題﹐並商討解決方法。勞工廳表示,日前有一名體育用品東主因拖欠員工薪金,被法官判入獄1日。

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社區法律援助中心總幹事吳瑤瑤確認﹐她獲得省府邀請﹐出席當局舉行的公眾諮詢會議。該中心於今年4月﹐發表了一份中餐館員工被剝削的研究報告。

但吳瑤瑤稱﹐由於代表業界各方人士仍未開始會面﹐不知道相關內容﹐更不能確定省府將採取那些措施﹐故現階段無法就此事置評﹔不過﹐她樂見省府願為解決問題踏出第一步。

吳瑤瑤指出﹐僱員被僱主剝削的問題不僅有餐館業界存在﹐其他行業如零售業﹐僱員亦屬弱勢﹐亦有僱員被欺壓的現象。今次省府願意優先解決餐館業內的勞工問題﹐可能與該中心及本地有主流報章相繼發表報告﹐顯示餐館業內員工被僱主剝削的情況嚴重有關。

至於不認同餐館員工(黑市工除外)被剝削的安省華人餐館會會長陳勇儀﹐亦贊成省府的試驗計劃。他認為這樣可讓勞、資雙方坦誠相對﹐將各自陳述彼此的的困難。

陳勇儀說﹕「餐館工作無疑是辛苦﹐但正當的餐館一定以最低時薪聘人﹐不存在薪酬少於最低工資的問題﹐因為工資太低根本請不到人。」

勞工廳最近有連串舉動﹐似有意打擊違反就業標準法的無良僱主﹐除上述的試驗計劃外﹐亦加強執法。

今年8月﹐一名為體育用品提供刺繡加工的商店店主Brian John Villeneuve因欠下7名工人共3.1萬多元的薪金﹐被指違反就業標準法罪成﹐被法官判入獄1日及補發員工薪酬外﹐更勒令禁止他在一年內不得營運需要聘請僱員的商業活動。過去20年﹐僱主因欠薪而被判入獄的只有6人。

今次負責牽頭、促成餐館業界僱主、工人及其他持份者的代表會面的﹐是勞工廳屬下的公司危機處理員Sujoy Dey。Dey曾以相同方法處理安省煤礦業界經常發生意外﹐導致工人傷亡的事件。

勞工廳稱﹐試驗計劃的目的﹐是了解餐館業成為僱主違反就業標準法最嚴重的原因﹐透過諮詢﹐集思廣益﹐然後對症下藥﹐明白僱主在何種情況下會容易違規﹐再推出預防方案。

然而﹐安省餐館業的情況比煤礦業複雜﹐後者的員工大部分是工會成員﹔相反﹐餐館業的工作大多只是低收入或短暫的工作。

據了解﹐過去6年﹐全省餐館業內僱主從僱員身上所「盜取」款項而勞工廳無法追討的,約有2,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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