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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主席施安娜(右)稱,在港龍工作17年,與其他員工如同一家人,哭訴「從沒想過放棄公司,但公司放棄了我」。(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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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安娜稱公司代表周三向她展示3張facebook截圖,其中一張是她7月在機艙內,以便利貼寫上「Happy Birthday」字句。她解釋此舉是為同事祝壽,卻惹來網民聲討,質疑她是在機艙設「連儂牆」。(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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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港龍工會主席:確認fb言論後即被炒 航空界8人疑因言解僱 大狀:僱傭例沒保障

【明報專訊】在中國民航局發出「重大航空安全風險警示」後,國泰航空撤換管理層及解僱多人,當中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主席施安娜昨稱,公司代表周三(21日)向她確認其facebook帳戶帖文及照片後,即解僱她,將「白色恐怖推到另一高峰」。反修例運動下,有工會稱接獲8名航空界員工因網上言論被解僱的個案,將提出訴訟,並發起下周一包圍國泰城,要求撤回解僱及停止白色恐怖。有大律師稱《僱傭條例》未能保障打工仔免被「以言入罪」。國泰航空集團確認施安娜不再是員工,指其離職與她身為工會領導或參加工會活動無關(見另稿)。

公司代表稱不能告知解僱原因

施安娜昨在記者會親述,周二(20日)隨航班由北京回港,原定再要飛杭州,卻突然接獲通知改為候命,翌日被召回國泰城見兩名經理。她說當時公司代表展示3張她個人facebook的截圖,分別涉她在機艙貼便利貼的照片、籲同事勿「攬炒」及預告將飛往內地的帖文。她確認有關截圖來自其帳戶後,對方即宣布即時解僱她,並說「I'm sorry. I can't tell you the reason.(抱歉,我不能告訴你原因)」。

職工盟擬告國泰歧視工會 其他個案告違僱傭互信

施安娜哭訴明白公司承受內地巨大政治壓力,已盡量配合指示,結果被解僱,額外獲發一個月薪酬,形容公司「將白色恐怖推到另一高峰」及打擊同事士氣。她稱自己2002年大學畢業後入職,在港龍工作17年,與同事猶如一家人,「我們從沒想過放棄公司,但公司放棄了我」。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稱,航空界近日有14宗個案涉政治原因離職,當中8宗涉網上發言「以言入罪」被即時解僱,相信實際有更多。她說航空界在罷工活動時最有力,故率先被「開刀」。她指將以民事訴訟控告國泰涉違《僱傭條例》歧視工會,再向國際勞工組織投訴,另就其他個案控告航空公司違反普通法的僱傭互信關係。勞工處回覆,留意到施安娜被解僱,該處沒備存因網上言論而被解僱的投訴個案數字。

發起下周一圍國泰城

職工盟發動下周一(26日)包圍國泰城,爭取撤回解僱決定、停止白色恐怖及捍衛言論自由,正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指正處理申請。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稱,內地用航權威脅國泰,而會計業、銀行業亦受到內地壓力而相繼登報表明立場,反映不止示威權受干涉,連言論自由都被剝削。

網上昨有署名「一群國泰港龍員工」發表公開信,嚴厲譴責國泰及香港機場地勤公司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大律師劉日成說,《僱傭條例》無保障員工免因「以言入罪」而被解僱,即使民事訴訟證實資方違反僱傭條例,屬「不當解僱」,但若資方已賠償,亦要僱傭雙方同意才可復職,「根本上無可能」,若控告資方違約,證實資方無基於合約中的理由終止僱傭關係,僱員可追討被解僱導致的損失,但舉證有難度。

國泰發指引管員工用社媒 大狀:若箝制言論自由 可作廢

國泰早前發出社交媒體指引,並於周三在內聯網提醒員工用社交平台亦有可能違反中國民航局規定,呼籲員工不可參與非法和暴力集會。劉日成稱,若能證明有關條文箝制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該條文可作廢,但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屬「可違反的權利,但要符合比例」,故需交法庭審理,而法庭亦未有相關案例。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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