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指時任驗船主任涉假證供 倡執法調查
【明報專訊】家屬方在結案陳辭時點名批評海事處時任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作供說謊,梁於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闡述船總長度規定,卻在死因研訊自稱不認識規定。家屬方指出,梁維學涉作假證供,建議死因庭轉介執法部門調查。海事處一方則稱,大部分海事處證人已退休,經歷海難慘劇後,驗船人員已改善工作態度。
庭上透露,家屬方指控海事處過於重視初次驗船的結果,若驗船人員早期犯錯,接下來的年檢不會發現錯誤,反映管理文化流弊,處方無從錯誤中學習。
家屬方認為,驗船人員應在「兩年檢」查驗艙壁,並在「最後檢查」檢查甲板上下的水密裝置,惟他們只有收到船廠要求才派人驗船,工作態度較被動。
海處:當年流程不全面 已汲取教訓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點名提及,負責1996年審核穩性計算的梁維學自稱不懂得船總長度規定,但梁在調查委員會作供,曾確認自己知悉該規定。譚表示,梁的證供前後矛盾,「明顯在法庭上撒謊」,建議死因庭轉介刑事調查跟進。
針對海事處驗船漏洞,處方代表大律師羅蔚山表示初次驗船和年檢有不同目的,前者旨在確保按圖則建船,後者關乎船隻現狀;本案關鍵是多份圖則就水密艙壁描述不一,與驗船人員欠缺指示無關。羅強調,部分遭家屬批評的證人已從海事處退休,他們以個人身分出庭作供,未必知道海事處事後的改善措施。
羅蔚山表示,海事處正考慮落實ITP驗船系統,列出所有待檢驗項目,避免圖則描述引起混亂。羅承認,研訊證供揭示海事處在1990年代的工作流程不全面,不過海難是史無前例的悲劇,處方已改善驗船流程和工作文化,「所有人都從悲劇汲取寶貴教訓,隨著死因研訊完結,我們會開啟新的篇章」。
(南丫海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