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爆炸賠償方案 魁省法院今起聆訊

[2015.06.15] 發表

(滿地可14日加新社電)魁北克省梅岡蒂克湖鎮(Lac-Megantic)運油火車出軌爆炸事件賠償方案﹐魁北克高等法院周一開始聆訊﹐法官要裁定﹐可否分發超過4.31億元﹐給受害人和債權人﹐抑或煞停整個和解程序。

法庭文件和受害人律師團指﹐加拿大太平洋鐵路(Canadian Pacific Railway)的律師會出庭抗辯﹐指程序不合法?不公正。據悉﹐加拿大太平洋鐵路是疑涉油車出軌意外?拒絕和解的唯一公司。

鐵路公司發言人塞克(Martin Cej)的電郵說﹐在2013年7月6日出軌事件中﹐47名受害人應獲補償﹐但該公司不是必須承擔責任的公司。事涉滿地可緬因及大西洋鐵路有限公司(Montreal Maine and Atlantic Limited)旗下火車﹐運油火車在梅岡蒂克湖鎮市中心爆炸。

消費者法律集團(Consumer Law Group)律師奧林斯坦(Jeff Orenstein)為運油車爆炸事件受害人提出集體訴訟﹐控告大約25間公司﹐包括滿地可緬因及大西洋鐵路有限公司?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約4,000人興訟﹐但集體訴訟暫時叫停﹐等候和解程序決定。

假如高等法院法官迪馬(Gaetan Dumas)批准和解基金﹐有份注資4.315億元的所有公司﹐就會在美加解脫法律責任﹐永久豁免上述集體訴訟案。法庭文件指出﹐加拿大太平洋鐵路辯稱﹐現時在加拿大展開的破產保護程序牽涉和解方案﹐不應在魁比克法庭聆訊﹐應該移交聯邦法院。文件又說﹐滿地可緬因及大西洋鐵路有限公司是鐵路公司﹐屬聯邦管轄範圍﹐不適用魁北克破產程序。

里克特顧問集團(Richter Advisory Group)獲法庭委派﹐監察滿地可緬因及大西洋鐵路有限公司的加拿大破產程序﹐其代表埃德斯基(Andrew Adessky)指出﹐假如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得直﹐火車災難受害人和債權人就要纏訟多年?花費大筆律師費﹐才有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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