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府自行規管大麻藥房

[2016.01.01] 發表

溫哥華市議會於6月24日通過附例,將對市內近百間大麻藥房進行發牌監管,允許其出售乾燥大麻和大麻油,成為全國首個訂出附例規管大麻藥房城市。

按照新附例,大麻藥房東主可出售乾燥大麻和大麻油,讓病人買回家後製成食品,但需要繳納3萬元的執照,同時必須與學校、社區中心以及其他大麻藥房保持至少300米以上的距離;但溫市議會允許非營利性的大麻藥房 ,只需繳納1000元的牌照費用。消息一出後反應非常踴躍,至8月21日牌照申請截止時,市府已收到176宗藥用大麻店牌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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