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首擲杯 黃毓民欲傳70人被拒

[2016.03.11] 發表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右二)因在立法會以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方向,被控普通襲擊罪,昨由「四眼哥哥」鄭錦滿(左二)等陪同抵達法院。(馮凱鍵攝)
「保衛香港運動」及「同心護港」昨在法院門外示威,稱黃毓民在議會使用暴力,荼毒青少年,要求法官判處阻嚇刑罰。(馮凱鍵攝)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7月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期間,以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方向,梁未被擲中,黃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昨向法庭申請向70名官員及議員發證人傳票,遭裁判官拒絕,黃形容是「政治打壓」,或會上訴。

擬傳70議員官員 或上訴

「保衛香港運動」及「同心護港」昨在法院門外示威。示威者高叫「司法不公,癲狗行兇」等口號。「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稱,黃毓民在議會使用暴力,荼毒青少年,是「議會垃圾」及「本土狗賊」,要求法官判處阻嚇刑罰。

黃毓民昨在「四眼哥哥」鄭錦滿陪同下抵達法院。黃早前去信要求法庭向24人發出證人傳票,昨在庭上補上另外46人資料, 合共申請向70人發傳票,包括55名議員及秘書長、14名官員和1名中央政策組顧問。

官指應先了解當中目擊者

裁判官朱仲強表示,黃應先向潛在證人了解他們有否看到案發經過,才可確保其口供有助法庭了解事件經過。黃毓民回應稱曾去信立法會議員及官員,但無人願意為他作證,才「迫不得已」申請傳票。他又稱,法庭沒要求控方解釋為何需要20名證人,但他要解釋,認為做法是雙重標準,並非公平審訊。他透露將傳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作證,以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裁判官續稱,黃在現階段未能確保證人的口供有助法庭了解事件經過,拒絕所有申請,但若黃有進一步資料,可再申請。

控方傳證人毋須解釋 黃批不公

黃在庭外稱,控方將傳召特首梁振英、特首保鑣及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等證人。他又批評「控方可以有20個證人,我就一個都唔批」,形容是政治打壓。 他表示將會在14天內申請覆核,若失敗則會上訴至高等法院。

【案件編號:ESCC 2615/15】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最快下星期恢復二讀,是次修訂主要賦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有權聽取執法機構的截聽成果。民主黨立... 詳情
民建聯擬立選政綱加參選特首
【明報專訊】民建聯主席李慧k早前牽頭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民建聯9月立法會選舉政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昨在傳媒茶敘時表示,已向黨內建議在政綱... 詳情
【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在全國政協全體會議上發言,提出香港可在3方面配合內地十三五規劃,包括利用香港的金融優勢,協助人民幣國際化的發... 詳情
財仔中介涉騙145萬被捕 向債仔索款 稱代還債後失蹤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拘捕一名借貸中介公司職員,懷疑其涉及「串謀詐騙」。一名男子上月收到貸款公司推銷電話,稱可助其安排低息貸款以償還債務,中介... 詳情
地盤墜硬物 吊臂工傷頭
【明報專訊】屯門昨日發生兩宗工業意外,兩名工人受傷送院。首宗意外發生於昨晨9時許,現場為紫田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紫田h建築地盤,一名61歲趙姓...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