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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青年威脅發女友裸照逼復合

【明報專訊】青年不堪相戀9年的同居女友另結新歡,今年4月致電女方,威脅會發布她的裸照,又傳她的裸照予其現任男友,要求女方復合。青年昨承認刑事恐嚇罪,求情稱一直給女方家用兼供養讀書,當時少不更事,不明白有些事情難以回頭。

相戀9年 稱供養女方讀書

裁判官將報稱裝修工人的被告馬榮傑(22歲)還押至10月4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求情稱,月入1萬元的被告雖以打散工維生,但仍願意給3000元生活費予女方,又供對方入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盡量滿足女友的要求。

辯方強調,被告對分手感晴天霹靂,因他們前一晚仍同居「仲行埋緊」,當日因苦苦哀求復合不果才愚蠢犯案,並稱這段感情是被告的初戀,當時少不更事,太認真看待感情,不明白事情不可以回頭,現已受到很大的教訓。

裁判官聞言稱,裸照於男女朋友間太容易存有,雙方一旦分手,裸照往往成為威脅對方的工具,法庭必須向公眾發出正面信息,不應以此方式處理感情問題。裁判官亦表示,明白到被告年輕,是次因遭對方欺騙,但強調不能以裸照要脅。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女友因另結新歡,於今年1月提出分手。至4月18日,被告致電女友稱「你唔同我一齊,就掟晒你欓菑Wfacebook」,脅迫復合,又傳11張女方裸照予她的現任男友,被告其後於本月初被捕。

【案件編號:TMCC25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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