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押至5月12日進行審前覆核

[2017.03.13] 發表

【明報專訊】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案件周一閉門進行審前覆核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進行審前覆核,並定於9月26日開審。

正在赤柱服刑的曾蔭權,穿上西裝,未結領帶,戴上手扣,周一早上由囚車送往高等法院。

曾太鮑笑薇到庭時被問到心情好不好時,她點頭回應。曾蔭權的二弟曾蔭培(前警務處處長)、胞妹曾璟璇和幼子曾慶淳亦有到庭。

曾蔭權原先被控3項控罪,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不成立,一項罪成,上月22日被判監20個月。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需要重審。高院召開閉門進行的內庭聆訊,只有控辯雙方律師及家屬出席。

法官陳慶偉決定5月12及15日先進行預審,9月26日正式重審,預計審訊25日。為免影響審訊,法官下令限制傳媒報道內容只可以報道被告姓名身分、面對的控罪內容、案件審期、控辯雙方代表律師以及法官姓名。

聆訊結束後,曾蔭權返回赤柱監獄服刑。他另外透過律師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及上訴,下月6日進行上訴聆訊。

在高等法院進行重審需要遴選全新的陪審團,控方亦要就相關控罪重新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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