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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黃偉明:法官判辭夾雜政治色彩

【明報專訊】法官寫下洋洋數萬字的判辭,激起強烈爭辯,有人認為法官的言論有所偏頗,亦有人支持法官的判決,直指被告應負起抗爭刑責。作為被告的父親,黃偉明說,案件涉其子,故反覆細看判辭,感到堶控a有濃烈的政治色彩,「不是對法官人身攻擊,我從法官判辭(見到),判辭講政治論述」,認為法官被政治立場影響判決。

根據上訴庭判案書,法官指出,近年瀰漫一鼓歪風,一些有識之士以追求理想或集會、言論及遊行示威自由為名,鼓吹違法達義,鼓勵他人犯法,違法卻拒絕認錯,公然蔑視法律,更自覺光榮及自豪,形容這想法傲慢和自以為是,卻不幸深深影響年輕人,令年輕人遊行集會時肆意做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憐w寧的行為。

倡先審視官有否明顯立場

黃偉明認為,判辭不時流露政治立場,因法官完全否定公民抗命,代表其政治理念影響裁決,「作為法官,當你真誠地這樣想(不支持公民抗命),亦應該克制,不應被政治傾向影響」;上訴庭應討論刑期是否合適,而非如今次般,討論政治觀點及重審案件。他認為,就編排法官審理不同案件上,應該要審視法官過去有否就案件的議題發表明顯立場,最好是要成立委員會改善現行程序。

指石永泰言論無法律洞見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早前指三子被判入獄是「求仁得仁」。黃偉明認為,現時社會討論焦點是3人所受刑罰是否合理,而非是否犯法,認為石的言論不合常理及邏輯。他又指出,石永泰的言論並非分析法律,沒有給予法律上的洞見,言論亦缺乏社會公義的意識。石永泰回覆本報查詢說,不打算再就事件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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