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廁裝針孔 正義警變色狼

[2017.10.12] 發表
台北市警局前交通分隊陳姓警員,疑似因愛慕女同事,竟在分隊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警如廁。圖為同款針孔攝影器材。(資料照片)

【明報專訊】前台北市警局交通分隊陳姓警員,疑似因愛慕女同事,今年7月底,竟在分隊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同單位2名女警如廁,結果遭女警察覺後,心虛遞出辭呈而曝光,2名被害女警事後調職並堅決不撤告。台北地檢署11日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陳,並聲請簡易判決。

41歲的陳員,數年前為協助有女警身分的女友逮狼,暗裝攝影機逮到褻玩女警內衣褲的男警官,女友還因此嫁給他,被眾人稱讚是個見義勇為的好警察,不料陳卻偷拍其他女警如廁,令警察蒙羞。

檢警調查,陳員自稱愛慕同單位一名年輕女警,知道該名女警值班日期後,便在7月31日上午,趁著留守機會溜進分隊女廁,利用隔板底部的鐵片為基座,使用磁鐵吸附1個外型、大小類似隨身碟的針孔攝錄機,欲偷拍他心儀的女警如廁。

案發當天,僅有2名女警值班,2女都被偷拍,直到他所心儀的女警第2度上廁所時,眼尖發現腳旁隔板底部似有不明物品,仔細一看發現疑似針孔,立刻通報分隊長,確認是針孔攝錄影機,警方即展開偵辦。

檢警依據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員在案發前曾在廁所外徘徊鬼祟,相當可疑,且在8月4日突然遞出辭呈,9日即完成離職手續。事後督察人員詢問陳時,陳承認犯案,供稱「因為愛慕學妹,才會走錯了路」,警詢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函送北檢偵辦。

據了解,檢方調查時,陳坦承犯行,辯稱僅是「好玩」才會如此,並無惡意,希望能與2名女警和解;2名被害女警案發後均調離原單位,但2女對陳的偷拍惡行仍是憤恨難平,不願和解撤告,檢方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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