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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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女童裸照並轉發 小學前校工判守行為

[2021.09.09] 發表

【明報專訊】北溫一小學的前校工作出錯誤決定,將一幅來自遠方朋友的女童裸照轉發而被控,他妻子因該醜事也辭去工作,法官認同被告有悔意,現判12個月守行為,若沒有再犯將不留案底。

據媒體North Shore News報道,該前校工比黑斯(Ernesto Bihis)曾於北溫一小學工作,他於去年12月在其本那比的住所被警方拘捕。

警方是經過多個月調查才將採取行動。去年8月,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向皇家騎警兒童剝削罪案組指,一幅有關8至12歲女童的照片,曾透過臉書的伺服器以私人信息被分享,後來北溫騎警的探員發現該信息是經被告轉發出去,而當時他正身在上述北溫小學內。

現年64歲的比黑斯,去年被捕後便提出退休。

比黑斯原被控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和一項分發兒童色情物品罪名,但那些指控於9月3日被撤銷,他承認一項未經同意發出私密照片罪名。

案情指,被告在沒有事前要求下,從菲律賓一朋友處收到該照片,但他竟然再將照片轉發給另一朋友,當對方收到後立刻回覆及責備比黑斯,又告訴他將照片刪除和提醒他作為一名祖父的身分。

比黑斯被捕後向警方承認有關事件經過,並配合調查。他日前於北溫省級法院聽判時道歉,指自己是一時衝動及後很後悔,「當對方傳給我時,我應當將照片刪除,而現在我知道了。我沒有責怪任何人,只是自責,我的行為使我自己及我的家人蒙羞。」

比黑斯的代表律師又指,不只被告失去當校工的工作,比黑斯被捕的污名也導致他妻子要辭去工作,使夫婦兩人要搬回與家人同住。

控方曾要求判被告守行為一年,但留下刑事紀錄,而辯方則要求有條件釋放,即若在守行為期間沒有再犯,便不會留案底。

法官認同被告有悔意,並認為他不是那種會搜索和收藏兒童色情物品的人,此前人品不錯,但當收到該照片後卻做出將其轉發的糟糕決定。照片女童身分不明,但在比黑斯被起訴前,該圖片已被刪除。法官讚揚調查員及時阻斷照片流傳,並提到照片中女童值得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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