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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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機製造商涉操控價格6年 加人購有關電器可獲20元賠償
多家國際知名電子產品製造商同意2970萬和解

[2022.07.19] 發表
圖為2010年6月多倫多一間店內陳列的藍光影碟。(CBC)

【明報專訊】多家國際知名電子產品製造商已同意,就本國一宗訴訟同意以2,970萬元庭外和解。相關訴訟指控該等公司對2004年至2010年期間出售的光碟機進行高度的價格操控,包括電腦、電子遊戲機、及CD、DVD和藍光影碟播放器。曾在該6年期間購買有關產品的個人,沒有收據也可獲償20元。

涉及訴訟的電子公司包括索尼(Sony)、松下(Panasonic)、飛利浦(Philips)、先鋒(Pioneer)、日本電氣(NEC)、BenQ、日立-LG(Hitachi-LG)、廣達(Quanta)、第一音響(TEAC)和東芝三星(Toshiba Samsung),該等公司跟原告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有關協議已獲安省、卑詩省和魁省法庭批准。

有關訴訟指,製造商沒有互相競爭,而是合謀人為抬高售價牟取暴利。總部位於安省倫敦(London)的Siskinds律師行一名集體訴訟部門合伙人維瑟(Linda Visser)表示,尚未知道顧客被多收的金額,而製造商在確定確切總數之前就同意和解,至於個人和企業均可以在是次官司中提出索賠。

她說,「對於消費者來說,我們盡量使理賠程序更簡單方便,(消費者)不需要出示購買證明,他們只需登入相關網站填寫表格,基本上就是說他們在訴訟所指期間曾購買相關產品。」

維瑟稱,有關清單包括在2004年至2010年期間,在本國出售的大多數主流電子產品,包括電腦、電子遊戲機、及CD和DVD播放器等。個人可以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獲償最多20元,而額外索賠則必須出示購買證明;至於可能較大量購買的企業和機構,它們必須出示支持其申訴的證據,但仍有彈性安排,「我們盡量保持靈活性,因為明白到這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他們可能沒有保留完整的記錄。」

有關價格操控的指控源於美國司法部對光碟機行業的反壟斷調查,此舉導致多項罰款和定罪。

歐盟委員會亦在2015年就類似指控進行調查,有8家光碟機供應商因涉案而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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