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12歲自閉女童 大專生罪成候判
【明報專訊】患自閉症的中一女生放學回家時,遭案發時18歲的青年尾隨並帶到梯間親吻,該青年自稱大學生及邀請女生「做實驗」,更於梯間強姦女生,女生告知家人後揭發事件。青年否認一項強姦罪及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4女3男的陪審團昨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判刑,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被告須還押。
控方稱被告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
被告方嘉樂(現年20歲,學生)被判罪成後,控方表示,他自小學起被診斷患上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另他為香港專上學院一年級副學士生,就讀人力資源相關學科。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與當時12歲的女生X為鄰居,居於大圍某大廈不同樓層,互不相識。2020年10月19日下午2時許,被告在大廈尾隨X步出升降機,並拉紒的手帶往梯間。被告問X就讀什麼年級,及親吻除下口罩的X,X推開被告。自稱大學生的被告邀請X「做實驗」,三度要求她口交,均遭X拒絕。被告又紒脫掉內褲,並4次將下體插入X的私處,事後以紙巾清理。X回家後將事件告知父母,報案處理。
被告早前自辯時表示,當日遇上X,想與她交朋友,並帶她到樓梯間聊天,又認為X與一般女生無異。被告要求X為他口交被拒,其後伸手入X的校裙,用手指觸碰其私處及摸胸。被告三度問X可否為他口交,X均拒絕。被告承認未經X同意下摸她,但指X當時沒有拒絕,並重申沒有強姦X。被告又稱,曾想過摸X「做實驗」,但從未親口詢問,事後並向X稱「唔該晒」。
【案件編號:HCCC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