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滴水發提示信 外判屋h遠超房署 申訴署:房署無法辨濫發否 監管較被動
【明報專訊】不少住戶每年夏季都受冷氣機滴水滋擾,申訴專員公署2020年至2024年接獲約75宗申訴。公屋現時分為由房屋署外判管理的(下稱外判h)及房屋署直接管理的(下稱直管h),公署調查發現,前年有外判h租戶就冷氣機滴水遭多番口頭及書面提醒,未見改善,滴水滋擾長達3個月才解決;另有租戶疑多次拖延物管人員檢查,投訴經公署介入後始解決。公署報告指出,2022至2024年外判h就每宗投訴平均發出兩封提示信,數目超過直管h的10倍,認為房屋署無法確定外判商有否濫發提示信及處理不一,並不理想。
業界:反映外判商依程序 有效處理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稱,不論外判h或直管h,兩者人員「用一把尺」處理投訴,每次均盡力勸喻及協助涉事租戶改善;而物監局曾向持牌物管公司派發有關處理滴水及居民投訴指引,每月都會突擊檢查,相信不論公屋或私人樓宇,物管公司都會遵守指引。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稱對公署的建議無異議,惟對公署以外判h發出提示信數量較直管h多、從而比較外判h和直管h的結論「不敢苟同」,他稱提示信數量反映外判公司依程序做足,最終令投訴個案得以有效處理而已。
去年重複投訴佔比 外判10.6%直管6.3%
現時房屋署轄下約三分之二公屋物管工作由外判商承辦,涉及132條屋h、47萬戶。公署昨日發表「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提到2022至2024年外判h與直管h分別接獲2826宗和1049宗冷氣機滴水投訴,期間分別增加45.5%及20.1%。去年外判h重複投訴佔投訴總數的10.6%,直管h則佔6.3%,報告認為反映直管h情G較佳,外判h物管公司的表現在投訴升幅或重複投訴「均表現稍遜」。
報告引述2020年6月初,有外判h住戶多次投訴樓上單位冷氣機滴水,保安員及辦事處每次接獲投訴後均有跟進,但經多番口頭及書面提醒,涉事單位冷氣機去水喉仍遲遲無繫穩於室內,因而屢次造成滴水滋擾,問題持續3個月。外判物管公司未有按扣分制發出《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或書面警告以至跟進扣分,公署認為其處理過於寬鬆。此外報告提到,有直管h保安員測試冷氣機滴水方式不一,亦未見有系統地覆檢。
第四次滴水始發扣分制通知書
公署質疑外判商未按指引辦事
另一個案涉及2023年9月,有外判h住戶投訴樓上冷氣機滴水,涉事租戶稱已維修,但未能安排時間測試,保安員只能到天台視察,一度判斷為無滴水,屋h辦事處認為「個案已終結」,惟兩日後住戶再投訴冷氣機滴水,問題直至翌月未解決;結果公署介入後,辦事處向租戶發「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要求糾正,兩天後再到場測試冷氣機確定無滴水,投訴人才同意問題已解決。公署指出,辦事處四度發出勸喻性質的「滴水通知書」,第四次發現滴水才發出屬於扣分制的「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反映未按指引辦事。
公署在報告的「評論及建議」部分提到,「違例事項通知書」是扣分制下的執管工具,惟提示信只屬勸喻性質,物管公司未必須呈報房屋署,在公署查訊及調查初期,房屋署亦未就發出提示信訂立指引,在監管物管公司上「較為被動」;公署欣悉房屋署2024年12月起實施扣分制加強措施,惟對於監管管理公司是否按指引發出勸諭信和報告個案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陳積志:房署多年工作令問題大幅改善
另外,申訴專員陳積志在昨日新聞稿的第三段表示,房署多年來進行大量工作,包括推行冷氣機去水管安裝計劃,及將冷氣機滴水不當行為納入屋h管理扣分制,令問題大幅改善,工作成果值得肯定和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