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富戶主動遷 研保綠表資格4年 下周一起寄新租約規管 2.5萬戶最快2028申報
【明報專訊】房協本月起將約2.5萬戶出租屋h租戶納入「富戶政策」,須申報資產。房協下周一起會分批寄出新租約及文件,預計最快於2028年4月首次申報資產,若屬「富戶」則最早由2029年4月起交額外租金,大幅超額者須遷出;不同意者則須提交回條及遷出。房協正研究方案,讓主動交回單位的「富戶」保留綠表資格4年,協助富戶轉購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預計有關檢討本年度內完成。
房協自2018年9月向新租戶推出「富戶政策」,透過租約規管,本月起擴至所有出租屋h租戶。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昨日表示,全面實施「富戶政策」旨在統一租戶管理及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經徵詢法律意見,最終決定向尚未納入「富戶政策」的租戶分批寄出新租約,先寄非全長者戶,再到全長者戶,首批寄發約810戶,預計2026年底前完成更換所有租約(見表)。
拒規管者可申暫住最多4月
潘源舫舉例,房協下周一向首批租戶寄出新租約,主要在祖堯h及乙明h,同意納入「富戶政策」規管的租戶預計最早於2028年4月首次申報居住情G和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其後每兩年申報一次;不同意者則須交回單位,但可申請再暫住最長4個月。
被問到如何處理同意受「富戶政策」規管但遲交租金的住戶,潘源舫形容接受新租約屬「嚴肅及重要決定」,倘對方沒交回信件,會盡量聯絡租戶、其家人等了解情G。
房協:趁機加入養寵條款
潘源舫說,房協會趁機統一租約內容,例如新租約會加入飼養細小寵物申請機制條款,亦會列明租戶須授權房協向第三方核實其收入、資產及居住情G。
另外,房委會今年3月通過提高「富戶」的額外租金,並由今年10月1日起容許主動交回單位的「富戶」保留4年綠表資格購買資助房屋。潘源舫透露,房協正檢討現行額外租金的措施,亦會研究相關保留4年綠表資格的措施,預計有關檢討本年度內完成。
現有富戶入息「無高到要走」
至於預計多少租戶會因超出「富戶」入息資產限額而要遷出,他指現時已被納入「富戶政策」規管的房協新租戶約5100戶,其中9戶屬「富戶」,正繳交1.5倍或2倍租金,「(入息及資產)無高到要走」。
翻查資料,現時房協「富戶政策」下,住戶倘家庭總入息超出申請出租屋h入息限額的5倍,須遷出現居單位。以甲類出租屋h4人家庭為例,倘家庭每月總入息超出15.5萬元(3.1萬元的5倍),須遷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