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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中國
 涉泄密案 張顯耀境管

【明報專訊】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圖)疑泄密案,22日分案後,為求案件順利偵辦,已對張顯耀實施境管通知。一旦張想出境,移民海巡等單位可先行留置。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事涉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

張顯耀案,調查局蒐證後,初步認定張顯耀涉犯一審管轄的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泄漏國防以外機密罪,22日上午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台北地檢署受理後,依規定分為「他」字案,並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檢察官為保全證據以利後續偵查,對張顯耀實施「境管通知」。

據了解,海巡署、移民署等單位22日陸續接獲台北地檢署傳真通報,將張顯耀列為「境管通知」對象。相關單位若發現張顯耀欲離境,必須在第一時間電話通報北檢。

一名資深檢察官表示,依實務經驗,如果檢察官不同意案件當事人離境,會立即傳真拘票到港口或機場,由執勤人員將當事人留置、拘提。

這名資深檢察官指出,「境管通知」並非「限制出境,「境管通知」屬行政處分的一種,移民、海巡人員僅可暫時留置當事人,若要求境管的單位拿不出拘票則要放行。

另外,有媒體報道指,陸委會於2年前接獲有關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的匿名檢舉,並於1年多前展開內部調查。對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3日慎重聲明,「絕無此事」。

2年前檢舉函辦張 陸委會否認

陸委會也再度重申王郁琦20日的說法表示,因接獲檢舉張顯耀疑似泄密,認為事涉國安,王郁琦於7月下旬先向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報告,並進一步查證;再於8月上旬向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報告。

陸委會指出,「金秘書長與江院長都有向總統馬英九報告,馬總統也有詢問王主委及聽取說明」,並支持王郁琦所提「張前副主委需先調離現職以接受調查」的建議。

陸委會還強調,王郁琦原定於張顯耀離職後啟動內部行政調查程序;在張顯耀離職前,並未針對他的疑似泄密案進行內部行政調查。

相關報道指陸委會早在2年前就已接獲檢舉,1年多前還曾調查,陸委會聲明絕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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