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讀媒體:人工智能興起 衍生版權爭議
【明報專訊】■熱話
政府擬修例
允用版權作品作電腦數據分析
為配合人工智能(AI)發展,政府擬修訂《版權條例》,建議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以容許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作電腦數據分析及處理。政府提出會為豁免安排加入多項限制,以平衡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權益,包括為版權擁有人設立「選擇退出」機制。
議員倡AI開發者先問准版權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關注相關安排會令責任「放回業界身上」,建議改為AI開發者要事前問准版權人,才可使用版權作品訓練。
有議員關注版權內容在不知情下被用於AI訓練,可如何保障。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陳百里稱,市場上有反向圖像搜尋工具,幫助偵測內容有否被AI系統使用;陳百里又稱,部分版權人會利用「元數據」為作品附加不准訓練憑證。立法會議員邱達根則建議利用AI與區塊鏈做一個平台,登記已註冊的版權作品,追溯使用紀錄,並理順授權使用的收費安排。
業界稱數碼水印助維護版權 惟構成額外成本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預料隨笓I發展,版權擁有人用於維護版權的成本亦會提高。他指出,現時有「數碼水印」技術,可透過在檔案加入一些經加密的編碼,當有人挪用作品,版權人可藉此痕[作為日後追究的證據。但方保僑指有關技術多用於圖片和影片等,如要為大量作品加入數碼水印,會構成額外成本,至於一般的版權文章或文字,相關技術未必適用。
■知識站
人工智能發展面對的版權挑戰
Q;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圖片會侵犯版權嗎?
A;生成式人工智能可按使用者輸入的指令生成文字、圖像、聲音及片段,有助藝文創作,但也衍生版權爭議。
國際間就AI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暫無劃一做法,本港《版權條例》下,AI生成作品受到版權保障,涵蓋原創文學、戲劇、音樂及藝術作品等。而AI生成作品是否原創或是否涉及侵犯版權,原則上與處理人類作品的相應問題一樣,按個案情G判斷,倘AI生成作品涉及侵犯版權,現行《版權條例》條文及法律原則均適用。
Q;什麼是版權「選擇退出」機制?
A;機制保障版權人明確表示選擇保留其權利,即版權人可要求AI開發商不使用其作品來訓練模型。
Q;什麼是元數據?
A;檔案的元數據(Metadata)是指嵌入檔案的屬性資料,包括檔案的標題、擁有者,以及被修改的時間、日期及地點等。照片的原始檔案大多可查看其元數據資料,我們傳送相片時,有可能將照片的元數據同時傳給對方,有泄露私隱的風險。部分創作者會於元數據附加不准AI生成系統使用的憑證。
■思考站
同學甲建議你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做作文功課,說寫得又快又好。你試用後發現,文章的文法及句子寫得較自己好,但內容好像與其他網上可見的文章差不多。
(1)你會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協助做功課嗎?試列出一項好處與一項壞處。
(2)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做功課,你認為可能出現什麼問題?試從道德及版權角度討論。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1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