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已報名參選南區海怡西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未獲確認提名,該區選舉主任蔡亮周二(29日)發出通知書,決定黃之鋒提名無效,指出黃之鋒顯然不會有意圖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 黃之鋒於facebook發文表示,周二10時45分收到提名無效通知。政府則表示知悉選舉主任已就所有候選人的提名作出決定,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政府指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就「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政府表示,擁護《基本法》是區議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的職責。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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