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網商蒐客資料應開明布公

[2014.08.22] 發表

(渥太華21日加新社電)加拿大私隱專員泰瑞恩(Daniel Therrien﹐圖)說﹐在今日的數碼時代﹐所有企業尤其是網上商戶﹐應向顧客公示其數據蒐集措施。

泰瑞恩周四發表針對私營領域的年度報告﹐他說﹐互聯網站必須清晰解釋﹐它蒐集什麼私人信息?如何使用?是否披露給第3方及為何目的。

報告說﹐解釋條文應清晰易見?明確及有用﹐不需法律學位亦能讀懂。同時﹐公司應設置專門聯絡員﹐應對顧客的提問及關注。

泰瑞恩說﹕「沒有這個透明度﹐顧客無法給予真正同意﹐允許企業蒐集他們的個人信息。透明幫助提高企業問責﹐建立顧客信心。這將成為網上市場順利運作不可或缺的部分。」

他說﹐今日的消費者上網查看大量商品﹐完全無須離開家門。但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有時從單純的購物者﹐變成自己是產品﹐因為公司開始有系統地蒐集與分析他們的私人信息。

報告說﹐私人數據不僅是消費者願意提供的姓名與地址﹐它現在也包括身在何處?個人活動及偏好﹐這些信息可能從智能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中自動泄露﹐人們一點也未察覺。

專員辦公室指出一宗案例﹐蘋果公司(Apple)在信息蒐集中未做到透明。該公司對設立蘋果身分檔案(Apple ID)的用家﹐會蒐集其付款信息﹐儘管特定應用程式﹐例如電子遊戲和網上新聞媒體﹐提供免費下載。在調查後﹐蘋果說它將處理這個問題。

報告說﹐專員也調查谷歌(Google)﹐因為1名男子上網搜尋治療睡眠窒息症的醫療設備﹐結果後來查看完全不相干的網頁時﹐突然出現這類產品的廣告﹐令他十分震驚。隱私專員認定﹐敏感醫療信息被不適當利用﹐透過谷歌廣告服務﹐進行有針對性的廣告。谷歌公司承諾改進。

2013年結案並有結果報告的67宗投訴﹐43宗被認定有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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