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師廣益﹕「互聯網+」的挑戰

[2015.06.04] 發表

【明報專訊】如果你在內地買了一個冒牌假手袋,賣者要求你「袋住先」,你會否照做?反正「仿真」的那麼便宜,或許使你會包容內地「袋住先」的哲學,但正牌手袋畢竟是有「國際標準」,所以多個時裝品牌企業就共同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控告阿里巴巴故意讓假貨商把假貨賣到全世界,違反商標法和詐騙法。

近年國際市場競爭愈趨激烈,多個新興國家的產品加入競爭,部分國家如越南或印尼的生產成本甚至較中國更低廉,令中國產品的優勢逐漸消失,製造業面對困境,其賴以生存的「低成本優勢」正在消失,企業因而要尋找新出路,開拓更大的投資市場。國內的營商環境存在壟斷,融資及部分產業(如銀行、石油等)只對國企靠壟,民營企業只有積極向外走出去,到香港、美國上市集資,謀求出路。2014年在華爾街上市的阿里巴巴(Alibaba.com),首次公開募股融資高達243億美元。

面對製造業危機,中國第一個應對方法是依照上述方式,鼓勵企業出走,一帶一路、亞投行、自貿區等都是其中的鋪墊;第二個方法是產業升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認同「互聯網+」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他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願意為網購、快遞和電子商務等新業態做廣告。其中的龍頭企業就是阿里巴巴,它幾乎代表了中國的網絡銷售。

阿里赴美上市 受嚴苛監管

阿里巴巴被視為中國的驕傲,為了扶持以阿里為代表的中國電子商業,中國政府一直在查處假貨及稅收監管等方面萬分容忍,施行的「國家標準」亦非常寬容。國家工商總局於2015年2月時「保守地」指出,阿里巴巴的假貨率是35%,馬雲竟然向政府施壓,使國家工商總局「修正」其論述,他更說想用25元網購買勞力士是消費者太貪。不過,貨物的真假畢竟不同「笑話」,它是有國際標準的,而標準是講究誠信、保證質量,以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如果企業不「走出去」,那它在中國是地頭蛇,「曲也能轉直」、「假也能算真」,如外國知名品牌,在中國的商標侵權案本為原告,也慘變成被告。但阿里巴巴在美國納指上市,淘寶網便要引入正牌店,並要隨美國法例清掃侵權產品。美國證監會就要求阿里淘汰這些假貨,淘寶賣假貨就要負上責任。美國雖放行馬雲的合伙人制,但阿里巴巴要付出相對嚴苛的監管代價,也就是美股市場對中小投資者的傳統保護,還有因為知識產權而隨時引發的巨額集體訴訟。

「中國式寬容」成產業阻力

假設工商總局指出的阿里巴巴假貨比例35%是準確的,那意味阿里的收入中有很大部分,間接來自那些「山寨」或存在誤導的產品銷售。中國最標榜「創新」的企業竟然是那麼「山寨」,確實可堪玩味,而阿里的世界級成就,是建立在中國不成熟的法治環境之上。2014年《中國企業海外形象調查報告》顯示,海外民眾對中國企業整體評價仍然偏低,認為中國產品在質量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有待提高。可以這樣說,對「知識產權」及「法治」等方面的「中國式寬容」,就是形成中國大型企業出外發展以及產業升級的最大危機及阻力。

文﹕東華三院鄺錫坤伉儷中學 區少銓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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