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巴士客跌死 車長誤導警員判囚上訴
造假「呃鐘」59小時秘撈 社署司機認罪
尊子漫畫
半島擺酒 麥美娟做姊妹 容海恩結婚 袁彌昌讚老婆「最好」
改革開放40年 林鄭:香港係受惠者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衝政總案 雙學三子獲訟費

【明報專訊】被控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又稱公民廣場)的「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去年8月被上訴庭改判監禁,他們不服提上訴。終院早前裁定3人上訴得直,他們毋須再就本案服刑。終院昨就訟費事宜頒下判辭,批評律政司一方面以涉及公眾利益為由提覆核,另一方面又要求法庭不要頒令訟費由公帑支付,裁定雙學三子可獲裁判法院刑期覆核至終院上訴的訟費。

律政司要求不要公帑支付 被官斥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前年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後,律政司曾於原審裁判官席前提出刑期覆核但失敗,其後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則勝訴。3人被改判囚後,先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證明書,再向終院申請保釋及上訴許可,今次訟費爭議涉及5次聆訊。終院昨於判辭中指出,律政司不爭議覆核失敗的訟費,但反對其餘多個事項的訟費,以反映上訴方並非完全勝訴。

終院認為,法庭當時已就兩個理據批出上訴許可,且上訴方最終得直,故無論是上訴許可或是保釋申請等的聆訊,上訴方均應獲訟費。至於上訴至終院證明書的聆訊,終院同樣認為律政司須付訟費,惟指該次聆訊毋須3名律師處理,故此部分並無批足。

【案件編號:FACC8-10/17】

 
 
今日相關新聞
衝政總案 雙學三子獲訟費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