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反外國制裁法 港有必要配合
【明報專訊】《反外國制裁法》昨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即日施行。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圖)接受now新聞訪問提出,有關法律是反制外部干預的「法律武器」,香港有必要配合,其中一方法是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即成為香港法律,構成香港跟中央一起維護國家發展利益,另一方法是由特區政府主動制定自治權範圍內的阻斷或反制外部制裁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表示,法例無提及如何處理港澳問題,包括是否需要納入到基本法附件三、本地立法,稱涉及外交事宜都由中央處理。
倡列基本法附件成港法律 料不影響外企信心
田飛龍提到,以往外國對中國的制裁,尤其是涉港制裁,特區政府缺少資源、力量甚至勇氣反擊,故這方面必須要有國家的法律行動支撐。他相信,反制不會影響外資企業對香港的信心。
美總領事:國安法營造脅迫氣氛
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近日接受路透訪問,被問到對《港區國安法》看法,訪問引述他表示國安法營造了一種「脅迫氣氛」(atmosphere of coercion),威脅香港自由及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地位。
史墨客稱,北京在港的干預「詆譭」了例行的外交活動,例如外國人員會見當地政治參與者。史墨客稱,人們不知道港區國安法紅線劃在哪,營造了不止不利於自由、也不利於商業的氣氛。
英指持續不守聯合聲明 外交部:混淆是非
英國政府周四(10日)發表《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指出中國去年7至12月曾兩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一年內共3次,已宣布中國處於持續不遵守《聯合聲明》狀態;報告指出,《港區國安法》被用作大幅限制表達政治異見,阻礙言論自由及合法的政治辯論,與北京所稱的「只針對一小撮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有出入。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反駁,報告一如既往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充滿意識形態偏見。中方敦促英方放棄殖民舊夢,摒棄雙重標準,停止發表有關報告,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港府亦稱,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強烈反對英方「對香港的不實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