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組」訂費 多國醫保早推
【明報專訊】各國為應對醫療開支上升,手段之一是按手術編碼或「疾病診斷相關組」(DRG)訂立收費水平,用作保險賠付,該方式最初應用於美國聯邦醫保,促使醫院管控實際開支,其後應用於世界各地。中國內地2019年亦開展試點計劃,除了DRG外,亦利用大數據,並考慮區域情G開發另一套稱為「按病組分值」(DIP)的賠付模式。據悉,特區政府希望未來醫療服務付費結算以電腦系統進行,內地及其他實施醫保制度地區的做法均可供參考。
DRG先付醫費 醫院可賺可蝕
疾病診斷相關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的基本邏輯是將病人劃分至既定「診斷相關組」,保險公司不是按照病人實際開支賠付,而是按病人之「診斷相關組」付費標準預先支付。病人及保險公司向醫院繳費後,醫院最終獲得盈利或虧損,需視乎實際治療成本。
衡量病人進入哪個「診斷相關組」,會考慮診斷、併發症、疾病嚴重程度及住院日數等,從而設定「相對權重」,亦即患者治療所消耗的醫療資源。不同國家醫保局制定賠付水平時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醫院是否教學醫院等因素,以及特殊病例、使用新科技治療等。
內地DIP計分賠付 逾190地區採用
在內地,除使用傳統DRG模式,亦自行發展一套「按病組分值」(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模式,更廣泛運用大數據,病人的疾病及治療方式會得出分數,國家醫保局會根據地區預算及醫院系數等,賦予每一分值代表價錢,並向醫院賠付。內地由2019年起開展DRG及DIP試點計劃,國家醫保局數字顯示,試辦DRG及DIP地區於2021年進入實際付費階段,截至2023年底,全國各有190多個地區採DRG或DIP付費,天津、上海兩個直轄市兼用兩種模式。
新加坡則透過建立《外科手術表》及編碼制度,就每項治療程序可提取的儲蓄金額、可索取的保費賠償,聯合醫療衛生界和保險界公布建議收費,供當地居民和醫生參考。
醫院或拒複雜病例 或輕病當重病
外界一般認為實行新賠付制度後,醫療支出按年增幅會減少,其中美國實行DRG後,醫療支出由每年升一成以上,降至單位數字。不過相關制度亦衍生問題,例如醫院因應複雜病例拒醫,以及將較輕微疾病列為較嚴重病組(俗稱「低病高編」),令醫院獲得較高賠付金額。
(私營醫費透明度系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