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經濟: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立法會2025年5月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政府表示歡迎,稱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可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金融創新。
條例在2025年8月1日生效,讓業界有足夠時間了解發牌制度的要求。發牌制度亦設過渡期,以便業界按照條例要求申領牌照及作出適當的業務安排。
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向金管局申領牌照。相關人士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以及須在合理條件下按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相關人士亦須符合一系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及審計等要求。
政府稱,發牌制度將為公眾及投資者提供更好保障,條例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予零售投資者。金管局指出,穩健和適切的監管環境可締造有利條件,支持香港穩定幣以至數碼資產生態圈的健康、負責任和可持續發展。
(主要學習重點:全球新科技發展概略)
■基礎知識
Q:什麼是「穩定幣」?
A:「穩定幣」(stablecoins)屬加密貨幣,它們不是某國家或地區的法定貨幣(如港元、美元、人民幣),這些加密貨幣相對「穩定」的原因是基於有資產支持,它們一般錨定或參考單一或多種資產,如證券和法定貨幣。以泰達幣(USDT)為例,它屬於「穩定幣」,泰達幣的發行公司指出,每發行1美元的泰達幣,他們會相對保留1美元的資產儲備,而貨幣持有者可以在網上平台以泰達幣交易,例如購買貨品。
Q:超市現金券是「貨幣」嗎?
A:「貨幣」一般是指被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如港元是香港的貨幣,人們可在香港不同商店以港元交易物品和服務,商店亦以港元定價。因此,即使超市現金券可以在超級市場換取貨品,但因它不能在超市以外的地方(如餐廳、便利店)購買貨品,也不能繳交稅款,所以並不符合「貨幣」定義。
Q:有什麼機構保障本港金融系統的穩定?
A: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提供穩健的監管架構和一系列保障金融產品消費者權益的措施。香港4個主要金融監管機構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分別負責監管銀行業、強積金、保險業和證券及期貨業,協助維持香港金融穩定。
.穩定幣定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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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學堂 第1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