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離婚訴訟騙遮仔會貸款 男警判社服
【明報專訊】45歲男警涉於面臨離婚訴訟期間,在2020至2021年兩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財政狀G,誘使該會批出逾27.8萬元貸款,早前承認一項欺詐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被告或因本案喪失從事27年的工作及約200萬元退休金,接納被告受家庭問題影響犯案,「情緒蒙蔽鰷z智同埋判斷」,判處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沈詩浪(45歲,警員)已被停職,早前承認兩罪,餘下一項欺詐罪獲撤控。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借錢是為處理離婚官司,貸款用於正當用途,又形容被告在情緒受困下犯案,冀判非監禁式刑罰。香官批准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再判刑。
官信家庭問題影響 「情緒蒙蔽理智」
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稱,報告內容非常正面,顯示被告已深切反省,悔意真誠,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重申面對家中變動,被告的兒子需要父親支持,冀法庭考慮被告在特殊情G下犯案,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香官判刑時表明接納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家庭問題被情緒蒙蔽理智和判斷,並提到被告已向遮仔會還款、在被捕後承認過失,亦面臨喪失從事27年的職業和約200萬元退休金,影響重大,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處220小時社服令。
【案件編號:FLCC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