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警無查強迫勞役 菲傭終極敗訴
【明報專訊】八旬退休醫生早前涉非禮菲傭罪脫,該菲傭另提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沒充分調查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獲裁定部分勝訴。菲傭早前提終極上訴,力陳警方調查失當,與本港不存在專門針對強迫勞役的罪行有因果關係,認為特區政府應制定相關法律。終院昨頒判辭指出,菲傭一方從未提出若現行法例存在針對強迫勞役罪行,僱主就會被定罪,一致駁回上訴。
官指上訴方未提
倘有相關法例僱主即入罪
本案上訴人為CB;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終院頒布的判辭提及,上訴人2014年來港任外傭,2018年起為八旬退休醫生Z工作;翌年5月,上訴人向非政府組織表示曾遭Z非禮及性侵,同年7月辭職及於年底報警;2021年7月,Z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監30個月,之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翌年12月獲裁定罪脫。
上訴人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沒充分調查她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受害者,原審法官高浩文2022年4月頒判辭指出,警方調查存在各種失誤,包括沒調查Z跟其他外傭的性相關行為,並宣布警方失當與本港缺乏特定法例將強迫勞役刑事化存在因果關係。政府方其後提出上訴,部分得直,上訴庭撤銷原審宣布。
上訴人早前提出終極上訴,認為政府應制定相關法律,履行《香港人權法案》的責任。就警方被指沒調查Z跟其他外傭的性相關行為,終院分析,若該些證據出現,可能會令Z面臨其他非禮控罪,但這跟上訴人的案件無關,亦不會引來強迫勞動相關裁斷。
終院另重申,上訴方從未主張若現行法例存在專門針對強迫勞役,Z就會被定罪,認為政府毋須透過制定專門針對強迫勞役的罪行,切實而有效地保障上訴人在《香港人權法案》下的權利,決定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FACV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