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斃精神病女控謀殺 父:長年受虐 當天被阻小便「最後稻草」 控方拒納認誤殺
【明報專訊】七旬男保安涉2022年3月某日凌晨在家徒手扼斃患精神病數年的32歲女兒,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被告於警誡下稱已容忍女兒肢體虐待和騷擾睡眠等行為數年,承認案發前兩年間想過殺害女兒;至案發前數小時,女兒阻止他小便,又用雨傘擊打他,他忍無可忍行兇,形容案發前事情為「最後一根稻草」。控方表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殺人,本案關鍵在有意圖殺人抑或被激怒下犯案。
控方:關鍵在有意圖抑被激怒
被告陳桂生(70歲,保安員)否認於2022年3月7日謀殺女子陳杏詩。庭上透露,被告有意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綜合控方開案陳辭和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與任職夜更保安的前妻及事主陳杏詩,同住旺角海富苑約400方呎單位。事主案發時患自閉症、強迫症、躁鬱症、亞氏保加症、學習障礙,失業6年。控方指稱,3人會因家務、事主失業及事主不允許被告用廁所和騷擾他睡覺等瑣事爭執,當中涉及肢體行為,曾六度惹來警方介入。控方引述事主母親稱,父女關係比母女關係好,她亦不記得案發前兩日事主和被告曾爭執。
就案發經過,控方歸納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說法稱,2022年3月6日晚上約9時,被告吃晚飯和散步後上H睡覺,當晚父女無爭執;翌日凌晨1時,被告起H上廁所,事主站在洗手間門外稱「唔畀你屙尿」,被告起初回應謂,會到廚房用水桶小便,其後事主允許被告如廁。
遭傘毆無反抗 兩小時後殺女
被告如廁後返房,事主走入被告房間,質疑他沒}廁並持續責罵,又以雨傘擊打其頭部8至10次,當時被告沒自衛,亦無責罵事主,僅說「不要打我,讓我睡覺,別打擾我」。事主持續責罵被告近兩小時後上H睡覺。
至清晨約4時,被告思前想後,決定殺害事主,繼而走入事主房間,用雙手掐茼o的喉嚨,當時事主表示「我唔敢喇……我唔敢喇」亦曾反抗,但被告繼續用手扼茖ぁD喉嚨,過程持續約10分鐘,最終事主失去呼吸。
被告主動報案 表現平靜合作
控方指稱,被告其後兩度向前妻發信息稱「我殺死亞詩」、「我已殺死亞詩」;被告另向警方報案稱「我殺死鱄茪k」、「我掐死鼳\」。當被問到為何要掐死女兒,被告說女兒有精神病,「好慘」。
控方表示,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對唔住,阿sir,我對住個女壓力太大先至摙死佢。」被告另在警誡錄影會面稱,容忍事主的責罵、肢體虐待及騷擾睡眠數年,該些行為自2021年12月變為日常,他雖然通常容忍度高,但已忍無可忍。
案發當日接報到場的警長楊騰剛供稱,走入涉案單位時事主已無反應,其鼻孔及嘴唇有乾涸血漬,頸部亦有類似條狀的痕[。至於被告情G,楊稱他當時右手拇指和右大腿受傷。在辯方盤問下,楊騰剛同意當日早上被告表現平靜,對警方態度合作。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 2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