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認箍頸 警:當年英文差誤解提問 家屬方:2018年自言非法武力 警:今次先係答案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不治,死因庭昨日繼續展開研訊。涉事警員林偉榮繼續作供,稱事主掙扎令他意外「掂到」其頸,但「掂頸」不構成生命危險。家屬方提及林早年證供,指他曾經同意「箍頸」構成危險,質問林是否推翻昔日證供;林自言當年「年資淺、英文差」,儘管有傳譯員幫助,仍錯誤理解外籍大狀的提問。林稱昔日證供並非他「想答齔狙蛂v,「今次證供先係我呢刻答案」。
稱可用警棍 仍選低一層武力
警員林偉榮2006年加入警隊,事發的2012年11月11日晚,所屬衝鋒車小隊負責處理一宗車資糾紛案,報案人為事主陳輝旺(終年65歲)。林表示,當晚事主被警方以毆打罪拘捕,被押上警車的過程中頑強抵抗;根據警方程序手冊,警員可用警棍、前踢及側踢等手法使頑抗者在痛楚下服從,但他選擇用「低一層次武力」,即「秤」事主上警車。他強調「我唔想令佢(事主)痛,呢樣係我對佢麍暙U」。
家屬方播放事發時閉路電視片段,指林本來右手環繞事主肩膊,隨後右手位置移至事主的頸;林不同意,稱他用右手環繞事主雙肩,從角度而言,右手位置亦會在事主的頸下方。林又指,因為事主掙扎,他意外「掂到」事主的頸,不同意觸碰事主頸並拉起屬危險。
家屬方關注,林於2018年一次聆訊證供中同意他知悉其行為構成傷害、屬於非法武力,以及對事主頸椎一定有危險。家屬方質問林是否打算「改口」;林觀看相關證供的謄本,稱他確認謄本內容,但謄本內容並非他「想答齔狙蛂v。林說「我今次作供,唔同意係有危險」,並更改他於2018年證供中部分問題的答案(見表)。
認當年未質疑提問不清晰
林偉榮續稱,當年他出於緊張,加上年資尚淺,首次面對外籍大狀以英文提問,他英文不佳,儘管有傳譯員幫忙,他可能集中在大狀的英語問題及錯誤理解問題,2018年證供並非他「心中答案」。在家屬方提問下,林同意當年他沒在庭上提出疑問或指大狀問題不夠清晰。
家屬方:倘無風險為何查傷勢?
家屬方又問,林是否意識他「箍頸」會對事主頸椎造成風險;林稱「我掂到佢頸」、「我唔認為構成風險」。家屬方質疑,既然林自覺無風險,為何事發時又自發檢查事主傷勢。林表示,事主掙扎才令他意外觸摸事主的頸,他問事主有否受傷,整個過程在短時間內發生。家屬方直指林所說與事實不符,林表示不同意。林作供未完,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477/13】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