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明報專訊】14歲女童稱遭生父三度非禮一案,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定女童非誠實可靠證人,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庭判辭一段「跋文」提及主控似乎未能履行責任,更曾在庭上嚎哭,表現極不專業,「令人咋舌」。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法庭昨在該判辭上載一份「勘誤」文件,以作通知及更正,將原本判辭首頁中出席人士「李思賢先生,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更正為「李思賢先生(並非審訊時的主控官)」。
律政司:研究裁決後跟進
另外,本報向律政司查詢相關主控身分及如何回應法官的批評,律政司發言人稱會仔細研究法官的裁決,然後決定如何跟進;律政司會繼續秉持《基本法》第63條下的憲制責任,公平和專業地檢控。
本案被告L.W.H(47歲,內地居民)被指2022年在寓所三度侵犯女兒X,審訊裁定他3項非禮罪不成立。法官在判辭末部提及,控方檢控前有責任評估是否有合理定罪機會,惟本案主控無法就女童證供方面的嚴重分歧給予合理解釋;另指主控陳辭時沒協助法庭,反在庭上「嚎啕大哭」引致數度休庭。法官下令將裁決副本抄送律政司長跟進。
【案件編號:DCCC 1091/23】